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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问:
8月16号,马蓉向法院提交了诉讼,控告王宝强侵犯其名誉权,并且法院已受理。如何看待这一事件?
答:
记得读高中的时候,班主任曹老师说,“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说的就是我们班最后的那几个捣蛋鬼,平时自己不好好学习,还影响他人,整日叫嚣鬼混,没皮没脸的,就是社会的渣滓。此话一出,全班哄堂大笑,这也是我第一次听到这句至理名言,当即写在日记本的扉页上,借以当做每日醒言。
事后回忆起这件事,当时纯觉这是老师一种奚落调侃,并无别的意思。可是当我读了大学,入职工作,又回校读研,愈来愈觉得,生活中有太多的人把这句话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表面上对此轻蔑不屑,实则奉若神明,细细回头看他们走过的路,真是一个大写的不要脸。
因为不要脸,可以为所欲为,信口开河;因为不要脸,可以作真实的自己,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因为不要脸,可以一边微笑着哭泣,一边拿刀去捅人,表面一套,背地一套,两面三刀,来一个卑鄙龌龊;因为不要脸,可以尽情挥霍自己的人生,大叫“看我不顺眼,来咬我啊”……没错,因为不要脸,诞生了马蓉。
她的出现,再一次刷新了我的三观,让我再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出轨,出轨还有理了,老公要公布于众,反而还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我想问,她还有名誉权吗?本身就不健全千疮百孔的三观,在马蓉一而再再而三的挑战下,现在完全失控已经全面崩塌。
不得不感慨,她从小到大所受到的教育难道都喂狗了吗?她的妈妈没有给她说,做人啊,最重要的是要有自知之明;读书明事理,老师没说,错了就是错了,要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而非红口白牙还要做最后垂死的挣扎,大有一种鱼死网破视死如归的壮烈和愤慨,你以为你活脱脱就一女战士啊,最后只能落个丢盔弃甲铩羽而归一败涂地。
不得不感慨,她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面对网友的全面炮轰,还能问心无愧,站在自己的臆想制高点上岿立不动,希望借此能扭转乾坤。她真是大错特错,时代不一样了,我们不再会同情一个血口喷人的蛇蝎女人。也许,蛇蝎女人用在这里欠妥,如果她单单只是劈腿而已,可事后的微博爆料,语焉不详,什么“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你倒是爆啊,别吊足了胃口;还被网友扒皮,曾经背着宝强和宋喆开房高达100余次,还联合情妇转移财产,架空宝强的公司,还和某歌手有染,嫁给宝强实属是骗婚。这到底是一个妻子的所作所为吗?实在是太狠的心,好歹同床共枕的这么多年,怎么会一点夫妻的恩情都不念,多大的仇恨,要把另外一个人置于死地。
自从出现了马蓉,我原谅的姚笛,和张子萱,觉得她们都好善良,至少选择了沉默应对,可她倒好,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还要聘请律师来告宝强侵犯名誉权,她到底是咋想的?法院会咋判?我不得而知,可是我知道一件事,在所有的结果尚未尘埃落定,她在舆论上已经输了。
我还想谴责下,马蓉的代理律师,这年头,在一些职业中总有败类,完全就是蝇头小人,为了钱财不要良心,接下这个案件,难道是为了扬名立万,还是为了遗臭万年?道德的是否对错,已经是泾渭分明,难道法庭上还能指鹿为马,颠倒是非。
好想奉劝马蓉一句,一个人做了什么,自己心知肚明,千万不要等喧哗散去,一个人过的如此落寞,曾经的骄傲和自尊全部下线,到那个时候恐怕就是自取灭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