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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解读新婚姻法的若干合理性并拍手叫好

(2011-08-13 17: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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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座

亲子鉴定

新婚姻法

小三

分手费

禅小岩

杂谈

情感

最近看到大家都在讨论新婚姻法,粗粗浏览了一遍法律条文,无外乎就那么几个问题。我也谈谈我自己的拙见,可以有异同。
第一:婚前房产离婚时归个人
至于这个到底公平与否呢?!有人在博客撰文说这是在赤裸裸的偏袒男人,其实我不这么认为。
其一,现在的社会拜金女呈金字塔走势越来越多,这样刚好可以左右他们贪婪无穷的欲望。
同时其二,也让女方知道,现在嫁给男方不一定要有车有房,因为即使有了,将来婚姻一旦破裂,你将一无所有,就如作者说道,特别是对于一些女子而言,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你既然出嫁就意味着净身出户,那么如果想要维护好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唯一的方法那就是好好生活。
其三,同时也是在警戒世人,现在的离婚率居高不下,大家对婚姻的漠视程度应该引起大家的反思。既然结婚,一辈子的终身大事,不应该如此的草率。
那么会有读者反驳我说,如果是男人出轨了怎么办呢?!生活真的无法继续下去,这样的原则岂不是助纣为虐,让男人更加的肆无忌惮无法无天。我想制止这样的方法唯一的就是婚前把房产过渡到自己的名下。
第二:拒做亲子鉴定,女方不配合会败诉
既然是心中没有小故事,亲子鉴定又有什么呢?如果你不敢,或者执意不做,只能说明这个孩子的确有问题。何况,在全球180多个国家都在实行亲子鉴定,这样的话也利于子女长大后财产和利益的分配,否则你才真的是一败涂地。
不过,小岩规劝大家,亲子鉴定的确不怎么光彩,但是一旦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这也是给你自己的一种特殊保护,也是给孩子一个明确的答案。
一时的耻辱和一世的耻辱自己权衡利弊吧……
第三:法院不准小三的分手费
分手费,这未免太荒唐了吧。既然当初做了别人的小三,说明是你情我愿,分手的时候更要好聚好散,因为你的身份注定就不为大众所接受。
那些充当别人小三的女人有的下场的确惨不忍睹,但是我想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小三若想修成正果,的确很难,分手后若异想天开要回一定的酬劳,无异于痴人说梦。自作自受,好自为之吧!
新婚姻法,给了小三们一闷棍。记住:想做了小三,结合时你们就畏畏缩缩,分手时亦如此,别声张,否则骂声会盖过支持的声音……
第四:不生孩子男人可以离婚
对于这条,我举双手赞同,不过我要补充一句,生孩子是男女双方共同的事情,男方不予以履行相应的责任,女方同样可以提出离婚,希望法律给予完善修葺。
现在我特别反感丁克家族,前段时间一个亲在围脖上给我抱怨说,现在真的不能生孩子,说了一千个一万个看上去冠冕堂皇的理由,并且言之凿凿,乃至我在一段时间在恍惚:生孩子不仅是一项伟大的造人工程,而且艰巨异常,困难程度让你咂舌吗,所以不要小孩,二人世界岂不美哉。
但是尽管如此,静下心来你想过没有,年轻的时候你有爸妈,自己可以照顾自己,到了年老时怎么办?没有子女在身边,那不是一般的凄凉。所以,我不赞成把女人说成是男人的生育机器,这是对她们的一种侮辱,但是她们如果不生小孩说实话实在说不过去。
总结:这样的法律的条文或许还有那么不尽如意的地方,但是他的积极性还是值得借鉴的,比如说它有效遏制了现在社会富婆小三、傍富翁等一系列肮脏的现象,最终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倡导一种至真至爱的人间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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