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小悦悦”事件中勇施援手而成为道德楷模的“陈婆婆”陈贤妹近日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2月29日她冒着寒风细雨,与众多游客一起登上海拔1902米的广东第一峰,正式受邀担当广东第一峰旅游风景区形象代言人。
学习雷锋热潮还余波未平,“最美婆婆”陈贤妹又出被重新关注,为好人好事又添了一把薪火,不过这次陈婆婆并非救人而是代言。在这个娱乐至死的时代,不知若雷锋在世会不会接到商业代言、通告或者参演影视作品,但陈贤妹却开始做了。商业组织开始消费她,消费她的口碑和人气,这让人不禁要问,善良的陈婆婆是被利用了吗?
作为广州知名景点“广州第一峰”,距广州市区220公里,风景区内的石坑崆,海拔1902米,为广东最高峰,堪称广东的“喜马拉雅”。对于熟悉这个景区的人都知道,它是通过商业的模式进行运作的,既然是商业运作自然就要给陈婆婆相应的报酬。这放在以前,肯定会被人大骂特骂了。因为在人们印象中,好人必须是完美的好人,不得有一丝污点,正如雷锋照片被P掉的手表、相机等,对当时来说算是奢侈品了。
这也成为一部分网为抨击陈婆婆落下口实,说她世俗化、商业化、变质,刚出名就要为自己挣棺材本儿了。其实在笔者看来,这种行为完全没必要上纲上线,任何人在这个世界上生存都需要生活成本,更何乎在中国,何乎在广州。所以,这样的代言并不能否定陈婆婆的人格,相反这让人们看到了一个更加真实的她,食人间烟火,不被神化,不被假、大、空的她,如此没什么不对。
主流媒体要将一个人打造成神话很简单,这是文人最擅长的事。但要把一个人推向深渊,则更易如反掌。笔者在这里也要提醒陈婆婆,您没有经历商业社会中的洗礼,所以要处处谨慎,接商业活动更要万分小心(慈善除外),不要被一些无良商家利用。如果当初你救小悦悦成为佳话是幸运的,那么终有一天您夜路走多了也会遇鬼,山路行多了也终会碰虎,何况这还是“广东第一峰”。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把钱给好人做代言,好过出大钱请明星代言这是商家的聪明之处,但是陈婆婆是自愿还是被迫的这同样是一个命题。如果是自愿,那倒无可厚非,但若是被迫那就不简单了。最后,还是祝愿陈婆婆一生平安,好人好报,同时也希望社会上出现更多的陈婆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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