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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针砭时弊 |
近日,论坛上出现一则“官员涉嫌强奸人民教师”的帖子引起网友广泛关注,发帖人是毕节阿市中学26岁的初中英语老师—周琴。她称,酒醉后的她,被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忠贵强奸。周琴向当地派出所报案,阿市乡派出所教导员钟显聪竟然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劝其私了。检察院亦以证据不足为由,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就前段时间,很多网友、专家还在议论,当女子碰到歹徒要“劫色”时应当采取如何方式来自保。有的人说,应立即报警;有的人说,应拖住歹徒;有的人说,应以暴制暴;但最主流的方式却都不是这些,当时众专家一致提出:应递上安全套,更言日本少女都以此法防身。不过现在这个争议可以定论了,问题没那么复杂,因为现在带避孕套不算强奸了。
我们先从法律上讲,本案被害人在酒醉后遭到强奸,符合强奸罪的特征,这也在司法实践中常见。妇女在酒罪后,常常无力反抗强奸,并不影响强奸罪的成立。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使用暴力,协迫和其它方法,这里暴力是使妇女因为暴力不能反抗,协迫是因为害怕不敢反抗,其它方法是指醉酒,药物麻醉等方法使妇女昏迷,失去反抗能力,从而达到强奸犯罪目的。
强奸案的根本性质认定,是违背妇女意志,本案犯罪分子使用灌醉被害妇女的方法,采用爬楼梯进入妇女躲避的房间,被害妇女为防止强奸,逃入房间躲避等情节都反映了强奸行为违背被害人意志。因而,带套强奸不算强奸的说法无法律依据,也是完全错误的。
当然,我们是不能和这帮人讲法律的,因为当你和他们讲法律时,他们会给你讲道德。那么,我们就来讲道德。何为道德?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虽然在不同时代与不同阶级,其道德观念都会有所变化,但从目前所承认的人性来说,道德即对事物负责,不伤害他人的一种准则。此事件强奸者是否符合道德,笔者就不赘述了。
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讲道德,不过当你跟他讲道德时,他或许就该跟你耍流氓了。不然也不会说出戴避孕套不算强奸这样的谬论,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扯世界之巨蛋。可以说,这明显是一种藐视法律、无视道德的作为,因为他认为他的话就是法。若地头蛇们都如此猖獗,那么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社会还会产生更多的像杨佳一样的人物。
当他被审讯时,说出了这样的动机:“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不是么?法律给不了你说法,犯罪人给不了你说法,你就自然要给犯罪人一种说法。不是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那么好吧,我们就以行为驳斥这种说法,既然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我们的受害人就可以组织全国男同胞带着家伙去问候犯罪者家的女同胞了,当然她们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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