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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的根源
昨天谈及法律问题,有些人感兴趣,就顺着再说点儿。诉讼只是一种手段,核心还是要解决争议。为什么要聘请律师出面?就是通过理性的帮助,让当事人的权益得到较好的保护。争议往往是当事方由于利益而导致的判断标准出现偏差,律师则要告诉当事人法律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在法律框架内获得最大的利益。这就需要律师具备清醒的认识,努力站在法律框架下去思考,而不能完全沉浸在当事人的逻辑当中,这是衡量律师水准的重要标志。法律新手或者素质较差律师常常在这个栽跟头,我自己在最初从事法律工作时也曾经深陷其中,好在很快地意识到了错误并最重改正。继续拿药案作例子,张显因其缺乏法律背景,在这方面有较大欠缺是可以理解,而药父的律师则纯粹是个人素质问题,属于律师中档次和经验较低的群体。
但是如何把握当事人利益以及法律框架下当事人利益,这个度确实很考验人,需要比较高的情商去引导。因为如果上来就以法律框架与当事人沟通,很难得到当事人的理解,甚至失去当事人的信任。他们很自然的想法是,自己聘请的律师怎么向着别人说话。在这点上,企业法律顾问会起到很大的润滑作用,他们的身份及知识背景可以化解这个问题。可是对于不具备法律知识背景的普通人而言,就需要律师通过耐心地分析,帮助当事人理清整个纠纷的法律框架。首先要充分了解涉及的法律,其二还能用普通人理解的语言阐述清楚并说服当事人以法律框架思考问题,其三还要能说服法官接受自己的观点,其四可以设计出基本满足各方利益的解决方案。具备这些能力的法律人才,真的是凤毛麟角,至少能说出来也很不容易。呵呵,自我表扬一下。
前面说了,解决争议是核心目的。通过诉讼制造矛盾,只能归结于是一种报复手段,比如昨日谈到的药父恶意诉讼一事。即便是名誉受损,也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式解决,而不是故意出难题(连续30天知名媒体3000字道歉声明的请求),摆明了是在折腾另一方。事件慢慢随时间平息,客观上讲对于老药的身心、家庭是有利的,而事件一再发酵,相当于痛苦不断袭来。真正对老药好的人,不是去迎合他一时冲突去寻机报复,而是要帮助他化解心中的郁闷。从这点上看,围绕着老药的律师是绝对不称职的,某种程度上甚至是起到很坏的作用。毕竟律师的利益与当事人的利益还有差别,特别是缺乏职业操守的律师,往往会把个人的名声和利益放在第一位。表面上是在迎合当事人的诉求,实质上完全是为自己谋利,而一般人是很难区分这两者的差别,尤其是在急火攻心的时候,很少有人能够做到完全理性思考。我也会冲动,可是在一时气愤之后(当然不会做出过格的事情),仍然能回归理性,也许这与职业习惯和个人修行相关。
任何事情都有相似之处,证券投资也是如此。不是自己喜欢的言论就对自己有利,普通人要学会接受或者至少能心平气和地听取不同意见。一天到晚围绕着眼前利益思考的结果,就是失去大方向、丢掉了大机会。许多事情别看表面上很美好,其实就像罂粟花一样,坏是坏在骨子里。2008年大调整是全流通导致的估值再造,那么从2011年开始的下跌则是资本外流引发的连锁反应。在这个大前提之下,我们再去审视自己的投资,就不会偏离方向。首先是要做正确的事,然后才能谈论如何正确地做事,许多人在这个问题上本末倒置了。作为一介散户,我们根本没有条件与专业机构比拼分析软件、消息来源,但是在形势判断方面(尤其是宏观形势判断上)不会偏差很远,而在纠正错误方面具备先天之优势。对于领导讲话之类的,还是别放在心上,一会儿谈中小散户不适合证券市场,一会儿谈蓝筹股罕见的投资价值,我们到底信哪一个?实话实说,信哪个都不对,要信就信自己,听其言更需要观其行。经过这么多年后,估计大家防忽悠能力大涨。
没有牛市、只有反弹,如果能够结合内外部经济环境认识到这点,操作起来就非常简单。我们不需要支付庞大的人工成本,也不需要为难以流动的持仓而发愁,稍微有点儿关注,就可以轻松跑赢市场。因为相对注定调整的股市而言,保本已经足以笑傲江湖了。
程程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与其留给孩子物质财富,不如留给他可以借鉴的思想,这是我整理出书的初衷。日常博客文章难以成章,因而内容都经重新写作,谈的是感悟、思路和方法,与有缘人分享。《吾股杂谈—以小人物的智慧打造成功投资》由商务出版社出版,以下为出版社邮购官方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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