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在《长白风》上的一组散文

标签:
淡雅女子淡泊凡尘淡香篱笆繁华冷清静谧羞涩古典唯美纯洁 |
分类: 书女清语 |
淡若无痕
看到一张叫做“淡雅”的图片。淡淡的天,淡淡的云,淡淡的水波,淡淡的树影,淡然背景下,一个清秀的女子背水而坐,衣着也是淡淡的,看不分明,只有一袭长发,飘逸而醒目。心因为这淡而狂跳,说不清的喜欢,只想走进那景致里去,做那个淡然的女子。其实,心里这样想着的时候,自己便也就是那个女子了。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不再喜欢过于浓酽的感觉,喜欢淡,清淡,淡泊,淡雅,都好,只要是淡的,就觉得有滋味,可回味,余味无穷,可以蹙秀眉,费思量,云淡山横日欲斜,夕阳西下,一盏淡茶,一首淡诗,淡淡地握着,淡淡地守着,和三两知己,淡淡地谈着什么,海阔天空,飘渺而恍惚,就好,就好。
有些花是聪明的,从不渲染特别浓烈的香气。她知道过于浓烈会让人远。浓了,再好闻的香气也会让人觉得窒息,想躲,想逃,想远离。她只是氤氲着淡淡的香,似有若无,会引得人近一些,再近一些,就是日日守着,也不会烦,只觉得好,只觉得还有没品到的滋味,要探究,要品味。
张火丁在《白蛇传》里唱:情相牵病相扶寂寞相陪……才知道人世间有这一般滋味,也不枉到江南走这一回。这是白娘子和许仙正值浓情时候的心境剖白。可是后来,法海一番言语,便让许仙丢了卿情侬爱,丢了海誓山盟,只顾着逃命去了。可见再浓的情,也不过是瞬间烟火,燃烧过,灿烂过,刹那间却就灰冷光残,像是美丽的穿肠毒,穿肠穿心,徒遗伤痛。
情,也是到了淡处才是真了。
两个人历经了火的热,焰的烈,降下云头,回到凡间,一茶一饭,一床一室,像所有凡尘夫妻一样,不再惊天动地,不再死去活来,淡然相守,淡然相亲,淡然中却有一种执着和坚定在里面。认定了对方是自己前世注定的另一半,任这俗世之上还有多少鲜车怒马,锦簇花团,都与自己无干。早晨的一声问候,夜晚的一场倾诉,说的不过是凡尘俗事,可是,那淡淡的情就在无声中开出淡雅的花儿来,淡香袭人,可以一生相守。
有人说这个社会的规则是尔虞我诈、弱肉强食。我倒不信。但有人信。常遇到深陷凡尘之中的人,懵懵懂懂追求着空芜的权力和地位,你争我夺。甚至连一个细节上的谁说了算与不算,都要挖空心思去争,去夺,去计较。我看得清楚,心下淡淡笑着。即使就是和我在争,却也不恼。真的不恼。我只是让,让,便是淡了。那时候,我是在云端,俯瞰着可怜的芸芸众生。
一位一直生活在乡下的长辈,一辈子住草房,粗衣淡饭。几年前我回乡下去,看了不忍,提出拿些钱出来给他翻盖一座瓦房。他却执意不依,说:住这草房惯了,让我住进一个新房子,会睡不好觉,会损寿的。他既这样说,我们晚辈也不好坚持,说了会儿话告辞离开。车渐行渐远,回过头去,看到老人站在草房的屋檐下,粗布衣衫随风飘起,院前高高低低的篱笆,不知名的花纷纷攘攘,大朵大朵地开着,竟似一幅淡然的国画。那画面刻在记忆里,挥之不去。
格外欣赏繁华落尽后,平静的淡。一位忘年朋友,少年得志,三十几岁就有了很高的官位。可就在四十多岁,急流勇退,寻了一个接近赋闲的职位,书法,饮茶,交友,四处游走,浪迹于山水之间,乐此不疲。其实繁华不是一种错误,繁华是一种机缘,也是一种能力。不管有多少无法繁华的人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但即使他们,其实也在孜孜以求追逐着繁华。繁华得之不易,繁华是对自身的一种证明,这毋庸置疑。但繁华总会凋零,总会烟云而逝,能不能淡然对待繁华之后的冷清,就是一种境界了。
百转千回之后,慢慢知道,淡,其实是人生的一种境。生命,不过是一叶惊鸿,翩然而过,人只是在感受这样的一个过程,却难以在天空上留下一抹痕迹。
人生其实,就是如此,淡若无痕。
做一个自莲的女子
如此喜欢静谧的感觉。就如这样的一个下午,晶莹的雪在窗外轻盈翔舞,我独自坐在空荡荡的房间里,用黑色的披肩裹住微微瑟缩的自己,任思绪如雪花一样漫无目的地飞扬。
置身在一个似乎最为喧嚣的领域,却始终是一个无法喧嚣的人。在有些被称为“局子”的场合,心头会不经意掠过一丝惊惶。这样的时候,我经常是寡言而羞涩的,总是不如许多人那样从容和自如。有时会很纳闷自己如何能在这样一个领域走了这么多年的路,并且在许多人眼里还似乎走得比较顺畅,仔细想来倒真要感谢那些给与我理解和宽容的人们。
工作之余,最快乐的事就是亲手让许多文字开出芬芳的花来。给最初一个博客起名为“静夜心香”,是因为感觉那些文字是在静静的夜里袅袅燃起的心灵的香氛。曾有朋友知道这个名字后觉得她俗,自己却不以为然,敝帚自珍地固执认为她是好的。喜欢读那些唯美的甚至有些古典的文字,也愿意让自己的笔下流淌唯美的乃至古典的韵味。我知道许多人的笔是犀利的、尖刻的、一刀见血的,我也知道这世间有许多不美好、丑陋甚至丑恶,但总是窃自觉得,那一切,还是让更理性更深刻的人去写吧,在文字的面前,我甘愿做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小女子,用尽可能的温润,去书写我所知道的世界,去告诉人们关于生活、关于生命,许多美好的、美丽的、纯洁的体验和感受。
一直珍视着人与人之间美好的情谊——爱情、友谊。更愿意用最纯净的心灵去揣度别人,即使因此受到欺骗、受到伤害,在不争气地流过泪水之后,还依然初衷不改。总是认为,情感近乎一种信仰,只有真正相信她的人,才能真正拥有她,并享受到她带给自己的幸福和快乐。如今,我知道这个世界没有欺骗我,我知道这个世界对我如此宽爱,可以允许这样一个天真得有些傻的人,依循自己单纯的思想,仍然能够拥有真爱。
有时会有些惶然地发现自己要命的清高。对许多认为俗的事、俗的人,不愿意伪装,不愿意周旋,不能随声附和、做足表面文章,喜怒好恶那样清晰地写在眸子里。偶尔会和挚友慨叹自己与俗世的格格不入。愤世嫉俗吗?自命清高吗?说不清楚,只知道有些时候,自己也无法勉强自己。
常常想起年少时因为家境贫寒,会受人欺负,因此形成了一种倔强自尊的性格。及至今日,事业、生活都发生了极大改变,但依然还是会倔强地拒绝很多。拒绝那些让自己感觉不美好的人,那些让自己感觉不美好的事,在这样的拒绝中,体验内心的一种自我满足。其实,在有些时候,我们看似在放弃什么,实际却是一种更为珍贵的得到。
在我办公室的窗台上,摆着一张绣着莲花的小小画屏。那是我出差时带回来的。还记得那个暮秋的午后,我在一个小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阳光温柔地抚摸着我的长发,整个人都不由得慵懒下来。却一下子,看到了她,那样古典而静雅地,站在一个小摊铺不起眼的货架上,似乎一直在那里,静静地等我。于是我带她回来,于是我把她置于目光所及之处最显要的位置。每日里看着她,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几分自恋,几分自怜,几分自莲。这样清清淡淡的日子,会兀自绽放出许多浪漫、飘逸的美好来。
右手美人
莫名喜欢栀子花。这生在南方的白色精灵,我只在几个女子温润的文字里读到她,便有些痴傻地迷恋起来。在网上摘了两朵正在怒放的置于电脑屏幕之上,每天看到,会觉得心也安静下来。
便知道有些喜欢真的是莫名的,而且,越是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欢,才最要命。因为她朦胧,因为她神秘,因为她让你充满想象。
似乎一个人的生命里,总要有一些这样的喜欢。她不是你中规中矩生活的一部分,不是父母之命,甚至也不属于你自己的人生计划。可是,就如春天里的雨,那么悄悄地来了,淋湿了你的长发,你的思想,让你慢慢陷到一种迷离和缱绻之中,无法自拔。她似乎是虚无的,不过是一种感觉,一种思绪,你伸出手去,触摸不到她。她似乎一直离你很远,很远。可是,却在不知不觉中占据了你生命里最重要的位置。
我对于文字的迷恋,就是这样的一种感觉。
每个人都是在懵懵懂懂中走上人生路的,踏上去时,只知道起点,不知道终点。你可以在每个阶段确定不同的目标,可是你自己信誓旦旦向着目标走,却发现哪怕是蝴蝶扇动翅膀这样的小事,也可以让你脚下的路发生颠覆性的转折。人生,你只有谋划权,决策却不在你自己手里,永远不在。
我说不清是怎样走上从政这条路。求学时因为贫寒的家境没有读高中考大学,而是读了中师,毕业后当了中学老师,原以为人生的最高目标或者就是和母亲一样做一个模范教师,后来却一步步到了机关,在多少年的曲折颠簸后,走到今天,在一个领域里算是有了一个位置。
从小就喜欢文字,上学时最开心的莫过于作文被当做范文在课堂朗读。少年时会一个人对着寥廓的星空发呆、微笑,写下自己都读不懂的文字。可是工作后在尘世里沉浮,为了工作的需要读不同的课程,为了许多自己说不清喜欢还是不喜欢但必须要做的事情,度过了最美好的时光,疏离了曾经那样衷爱的文字。如今想来,命运对我不薄,我亦无怨无悔。
是在哪个暮春的夜晚,一个梦幻一样的精灵又闯进我的心,重新让她悸动起来。不知不觉几年时光过去,我又找回了生命里的最爱,一如回到懵懂的少年。
清高这东西与一个人的身份地位无关,她是生命里的一根骨,从出生就在,随着岁月一起成长。带着清高在俗世辗转,有时会痛,有时会无奈,有时会烦躁。对许多的事看不惯,听不惯,无法苟同,甚至不愿寒暄。有时觉得自己在许多时候是那样的:格格不入。
是的,格格不入。
于是每一天总要给自己那样的时间,走进淡香的书里,走进四四方方的文字里,对着她哭,对着她笑,对着她倾诉,从清晨早起出行的路上,到更深露重玉华满地的夜晚。每当这时,心会那样清凉地静下来、净下来,如同雪山初融的水,晶莹、清澈。
我说她是我右手的美人。
每个人的左手都有俗世赋予自己的一切,工作、学业、身份、地位、家庭、责任。那是属于现实的,踏实,稳妥,一切看上去那么自然和顺理成章。可是,人最怕的就是不甘心。有人说人生一世,草木一春,生命不过是惊鸿一瞬,何必那么较真,和自己过不去?可是偏偏就有那么一些人,不甘心,不甘心那样波澜不惊的平淡,不甘心那样约定俗成的中规中矩,一定要在平静的水面上搅动不一样的波澜。在自己心灵的右手,会牵一位美人,为她忙,为她累,为她痛,也因为她,快乐得像得了道,成了仙。
市委机关有12位先生,都置身在不同的位置,有着不同的成就和地位,可是那些中规中矩的公务,不过是他们的左手。右手的美人,是书法。晨曦初显或万籁俱静的夜晚,在或大或小的书斋,暗淡的光线下挥毫泼墨,一幅幅或遒劲有力或洒脱飘逸的文字便赫然纸上,还将这些字幅结集成册,放飞到同事同行或书法界诸友的手里,递过册子的那瞬间,其眉飞,其色舞,喜不自禁,竟似展示一位自己深爱的美人。
还结识企业界的一位兄台。在商场上披荆斩棘、过关斩将,好不威风。右手之上,深爱的是摄影。行走江湖,总要背着沉甸甸的大兜子,里面是极其专业的摄影器材,行至一方,看到动人心处,便不问青红皂白,支起三脚架,如醉如痴地拍了一张又一张。自己曾笑着说,不知因为喜欢摄影误了多少次班机,而对他而言,误机的后面是误了多少张价格不菲的商业合同。可他说起这些事的时候,没有丝毫的懊悔,却是一副自得其乐的样子,似乎只有这样做了,才对得起那个自己深爱的美人。
雪满山中高士卧,月明林下美人来。那雪,那月,也是要有知音的,才会美,才会静,才会心甘情愿地消融之后,再重现生机。人到了一定的境界,不再是靠着真真实实的凡尘烟火活着,是活在一种精神里,用一种似乎虚无缥缈,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滋润着一个又一个繁复平庸的日夜,让她变得灵动和神采飞扬起来。那便是月明时分,幽静林下,悄然而至的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