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卫生部章程
(2014-11-08 09: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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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卫生部章程
第一条
为强化我校学生的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特成立学生会卫生部。
第二条
2、文明守纪,工作主动,办事认真;
3、具有较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
第三条
第四条
(一)卫生管理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利:
1、对卫生行为不文明的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
2、依据学校卫生管理要求,检查全校卫生状况,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
3、建议学校学生处对文明卫生先进集体给予必要的表彰和奖励。
(二)卫生管理委员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
2、积极对学校的各项卫生要求进行宣传;
3、监督、检查、制止和批评校内一切不文明卫生的行为;
4、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本部工作的状况和发现的问题;
5、根据学校学生卫生工作重点和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在学生处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第五条
1、采取总结—自评—民主评议的方式,于每学年末对学生卫生管理委员会的每位成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