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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花制品国家标准GB/T 20369-2006

(2007-05-08 22: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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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0369-2006《啤酒花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啤酒花制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经烘烤加工压缩成包的压缩啤酒花、经粉碎压缩成型的颗粒啤酒花和经萃取而成的二氧化碳酒花浸膏。

    本标准对啤酒花制品部分术语作如下规定:

    1.压缩啤酒花是将采摘的新鲜啤酒花球果经烘烤、回潮,垫以包装材料,打包成型制得的产品。

    2.颗粒啤酒花是(90型)是压缩啤酒花经粉碎、筛分、混合、压粒、包装后制得的颗粒产品。

    3.颗粒啤酒花(45型)是压缩啤酒花经粉碎、深冷、筛分、混合、压粒、包装后制得的浓缩型颗粒产品。


    4.二氧化碳酒花浸膏是压缩啤酒花或颗粒啤酒花经二氧化碳萃取酒花中有效成分后制得的浸膏产品。


    5.褐色花片是浅棕色至褐色部分超过花片面积1/3的花片。


    6.崩解时间是颗粒啤酒花在沸水中完全松散时所需的时间。


    7.散碎颗粒(匀整度)是散碎及长度小于正常颗粒直径二分之一的颗粒。


    本标准规定产品分类按形态分为:


    1.压缩啤酒花。


    2.颗粒啤酒花,按加工方法又分为:颗粒啤酒花90型;颗粒啤酒花45型。


    3.二氧化碳酒花浸膏,按萃取方式又分为: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酒花浸膏;液态二氧碳萃取酒花浸膏。
本标准规定色泽与香气是取压缩啤酒花(或颗粒啤酒花)试样,在光线充足(避免直射阳光)、无不良气味的场所,观看颜色并嗅其气味,做好记录,来评价试样的色泽与香气。


    本标准规定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包装应当严密、整齐、不得有漏缝和破包现象,二氧化碳酒花浸膏用避光的要在醒目的位置标明“防潮”、“避光”、“避高温”等字样。在运输过程中要有遮篷严密覆盖或使用密闭车厢,底部垫有一定高度的不透水材料,不得与有异味或有毒物品同车厢运输。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于2006年1月23日发布,2006年10月1日实施。

全文下载地址啤酒花制品国家标准GB/T 20369-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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