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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改革成果请从减税开始

(2011-04-26 14:07:30)
标签:

财经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注重改善民生系列评论·之六

 

   最近关于增税的消息不少:全面改革资源税、开征环境保护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实际上就是扩大增税范围)、试点物业税、大幅增加车船使用税等等。加上已实行多年的2000元起征点的个人收入调节税,中国公民身上的税负在收入中的比例越来越大。这让我们不得不从党中央提出的注重和改善民生的高度来讨论税负问题。

  目前谈论比较多的是增收,强调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被反复提及。鉴于此,我们就先说增收与减税的关系。刚刚被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批准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目标是:“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居民增收同步经济发展,劳动报酬增长同步劳动生产率增长,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数显著减少,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说实话,要实现这个目标很难很难,而且这个目标并没有具体的比例和数额支撑,“增加”与“增长”在5年后很大程度上与现在没有令人信服的可比性。这是增收的疑问与难点之一。

  增收的另一个难点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不例外),由于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占据大半壁江山,政府对劳动报酬、居民增收的控制力不强,虽然主观上有增加居民收入的愿望,但实际上的办法并不多,这在近10年的社会发展中已被证明。即便是大型国企、央企,一线员工的收入也并未与自己企业的发展同步,企业发展与增收同步的好处都让高管享受了。因此,提出增收愿望与实际实现增收基本上不能合一,除非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明确提出企业经营收入与员工工资增长紧密挂钩。除此之外很难将居民增收同步经济发展的目标落实。

  增收没有确定指标,而减税则是对增收的另一种体现。尽快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就是为居民增收的一个既省事见效又快的办法。目前执行的2000元个人收入起征点,要求调整的呼声已经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而且从中国目前的CPI指数衡量,2000元的起征点也确实不合适。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从减税开始兑现增收的承诺,反而又大张旗鼓地征收房产税,增加物业税,大幅度地提高车船使用税呢?这次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车船税法草案时,有位委员的话很有针对性:“我们不要总想从老百姓腰包里掏钱。”(引自《北京晚报》10月27日2版)此话是针对车船税法而言,但实际上反映出中国公民在税负上的沉重现状,已经到了该调整的地步。

  增加税收是为了国家有更雄厚的经济实力,减少税收是为了社会的稳定和减轻国民负担。当年玛格丽特·撒切尔夫人为了保守党的政权稳定,用取消人头税的经济手段赢得民心。中国既然有“居民增收同步经济发展”的愿望,那么不妨先从减税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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