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2012-12-04 06:04:46)
标签:
校园 |
随着学校各项工作的快速推进,师生及家长中涌现出一大批优秀人物,他们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唱响了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赞歌,以实际行动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为进一步弘扬正气,增强师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营造良好的学风、教风、校风,构建文明和谐校园,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首届“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杜庆术
成员:吴学军、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政务处,分管校长为评选活动办公室主任。
二、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时间:2012年12月3日—9日
学校召开会议,印发“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并安排工作日程。利用主题班会、教职工大会、学校网站、短信平台、广播站、宣传栏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并发布评选活动信息及相关活动要求,让全校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了解、关注并积极参与推荐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推选候选人
时间:2012年12月10日—20日
在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家长中推荐候选人,推荐时,认真填写推荐表,写清楚推荐理由。
1、班级推荐学生及家长“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
2、年级推荐任课教师“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
3、处室组推荐教职工“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
4、领导班子推荐“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
第三阶段:组织评选
时间:2012年12月21日—27日
1、公示推荐候选人事迹;
2、初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召开领导班子、组长、班主任参加的联席会议,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投票产生正式候选人。
3、公示正式候选人事迹及上榜理由;
4、候选人演讲,差额票选确定“感动校园人物”。召开教职工大会,候选人五分钟演讲,投票确定“感动校园人物”。其中,领导小组投票占40%,教职工投票占60%。
5、2012年12月26日,公示“感动校园人物”及事迹。
第四阶段:表彰奖励
时间:2012年12月28日—30日
1、在2013年元旦联欢会上,隆重表彰2012年“感动校园人物”,邀请领导和家长代表参加会议,并为获奖教师颁发证书和奖金。
2、制作2012年“感动校园人物”宣传栏,并通过广播、网络和专栏宣传获奖教师的先进事迹。
20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