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台海新闻摄影大赛通告
(2011-06-01 22:01:05)
标签:
台赛新闻摄影海峡两岸杂谈 |
分类: 公告 |
台海新闻摄影大赛
TAI HAI Press Photo Contest
主题:聚焦两岸
Theme: Focus on Channel,Witness the Intersection.
THPP is a platform for press photojournalists and photographers in China. Its mission is to encourage the outstanding press photography, promote unbiased exchanges of information,develop the communication between Chinese Mainland and Taiwan,witness the intersection.
第二届台海新闻摄影大赛(台赛)
通告
中国·厦门
2010-2011年,第二届
截稿日期:2012年2月18日
主办:厦门日报社
承办:台海杂志社
协办:台湾新闻摄影研究会
策划执行:厦门华亿传媒有限公司
网络支持:厦门网
第二届台赛简介
第二届台海新闻摄影大赛自2011年6月11日在中国厦门正式启动。
宗旨:通过两岸摄影师纪实摄影、新闻摄影作品的拍摄、展示和交流,增进两岸同胞和新闻摄影师之间的互相了解。
台赛的主题是“聚焦两岸,见证交集”。比赛将遵循世界惯例,评选海峡两岸新闻记者、摄影师和摄影爱好者拍摄的年度新闻摄影作品。
奖励优秀作品:反映海峡两岸的和平发展、表现两岸多彩多姿的民俗风情文化及民众的生存现状、展示民众的命运情感。
倡导理念交集:最开阔的新闻视野、最快速的客观反映、最有力的视觉冲击等摄影表现。
打造全新平台:台赛是海峡两岸大型专业摄影比赛,为两岸新闻记者、摄影师和摄影爱好者提供展示新闻摄影作品、进行学术信息交流和友好交往的平台。参赛者无论地区和年龄,均可参与比赛。由具有专业性、权威性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奖,并将出版获奖作品画册。
诚邀海峡两岸的摄影记者、摄影师和摄影爱好者踊跃参与台赛,并用视觉语言进行交流,共同见证两岸在2010年和2011年所经历的精彩时刻,并以自己的突出成就为台海新闻摄影发展做出贡献。
组织委员会
主任委员:
李泉佃
刘育生
张毅恭
副主任委员:
傅兴星
王学敏
江曙曜
委员:
(台湾)
黄子明
余志伟
钟永和
林国彰
林锡铭
蔡显国
(大陆)
蒋
于文国
雍
李洁军:《新快报》副总编辑、高级记者
郑石明
周
林世泽
樊亮轩
年
评选委员会
由海峡两岸的9位著名新闻学家、新闻摄影理论家、图片编辑、摄影记者担任评选委员会委员。
评选主题和照片分类
1、主题:《聚焦两岸,见证交集》
参赛照片应当围绕民众为了两岸的和平发展和共同繁荣,表现经济、科技、文化中的成就、冲突和解决矛盾的过程,表现海峡两岸民众生活的习俗和变革,表现海峡两岸民众的情感、意志和命运。
2、分类及代码:
(1)、台海重大新闻类(IN)。
(2)、台海经济新闻类(EN)。
(3)、台海人物新闻类(PN)。
(4)、台海艺文新闻类(ACEN)。
(5)、台海环保科技新闻类(EPSN)。
(6)、台海生活民俗新闻类(LFCN)。
以上照片不分单幅或组照。
·内容真实,着力体现“聚焦两岸,见证交集”的主题;
·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
·影像表现手法有新意;
·标题与图片说明准确、简明;
·参赛类别清晰。
稿件时限和截稿时间
稿件时限: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截稿时间:比赛将于2012年2月18日24时截止收稿,逾期的参赛作品将不予接受。上传作品显示的时间将被视为参赛作品的提交时间,邮寄光盘以邮戳为准。
奖项与奖酬
1、奖项:
六类照片各设金奖1名,各设优胜奖9名。
从所有参赛作品中评出“年度最佳台海新闻照片奖——金浪奖”1名。
2、奖酬:
“年度最佳台海新闻照片奖——金浪奖”得主将获得人民币20000元奖金,并颁发奖杯、证书、画册,应邀参加颁奖大会;
六位金奖获得者将分别获得奖金人民币10000元,并颁发奖杯、证书、画册,应邀参加颁奖大会;
所有得奖者不重复获奖。
获奖通知方式
第二届台赛评选委员会的最后裁定(评选)将于2012年3月下旬在厦门进行,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比赛结果,获奖作品名单将同时在台赛网站上以中文简体、中文繁体和英文予以公示一周。
参赛规则
一、参赛者
1、接受中国大陆和台湾、香港、澳门的通讯社、报刊社、图片社、网络媒体和各种摄影团体的新闻记者、摄影师和社会上摄影爱好者的新闻摄影作品参赛。
2、台赛参赛作品的提交主渠道是通过台赛网站。所有参赛者必须填写参赛申请表,可登录台赛官方网站www.thpp.org下载简体或繁体版的参赛表格。在参赛表中填明个人资料和对参赛新闻摄影作品的详细说明,并通过网络上传至台赛官网。在填写参赛申请表时,如果参赛者没有受聘用的单位,则应提供能够证明摄影者职业状况的证明信或某种官方,包括各种摄影团体认可的文件和注册编号。
3、参赛作品须与参赛申请表一并上传。
4.、获奖新闻照片有可能在公布比赛结果时在媒体上发表,并同时纳入台赛的馆藏。
5、大赛组委会享有免费使用参赛者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与台赛相关的出版、展览和相关活动,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及版权拥有者的署名权。
6、评选结果宣布后,组委会有权根据情况向获奖者索要能够满足台赛年鉴出版和展览质量要求的底片或幻灯片复制件或大数据量电子文件。
7、参赛者应确保对参赛作品享有版权或已获得作品版权拥有者的同意提交作品参赛,参赛作品中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负。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赛者应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全部相关责任。
8、不遵守参赛规则或不能满足参赛表格中条件的参赛作品将被视为不合格。
9、比赛不收参赛费。
10、在参赛规则和申请表上阐述的条款具有约束力。
二、参赛作品要求
1、每位参赛者限投10件作品参赛,其中每个系列作品视为一件作品。
2、单张新闻照片必须是在2010年和2011年拍摄并发表的。
3、系列新闻照片必须是在2010年和2011年完成或首次发表的。
4、系列新闻照片可以包括最少2张,最多10张照片。系列照片中,每张都需要标记分类代码和系列代码。
5、网络上传图片是参加台赛的主要方式。数码照片文件的格式可为JPG,文件量大小应在500K至2.5MB之间,像素400万以上。
7、参赛新闻照片必须写有题目和新闻要素齐全的文字说明。参赛者提供的中文或英文说明要准确、简洁。
8、数码摄影:来源于数码器材拍摄的照片必须注明“SDC”字样。
9、比赛不接受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
10、相同的照片不能同时投送到不同类别中。
11、参赛照片正面和正片框上不能标有参赛人的姓名或身份信息、照片标题和图片说明,但要写清分类编码和在申请表格上使用的照片序列号和分类代码。
12、所有图片必须写清拍摄地区、地点和时间。
13、评委会的决定视为最终决定,不接受任何申诉。
14、获奖作品一旦发现并证实违背参赛要求,台赛组委会将立即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相关作品也将从台赛官方网站和展览中去除。
15、由于台赛参赛者将包括台湾摄影者,如果遇到网络不稳定的情况,长时间上传图片无法成功,参赛者可将作品及详细信息发至台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taihaipp@gmail.com。或在指定时间内寄送作品光盘到组委会地址。
台赛相关配套活动
1、厦门特区24小时光影写真——2011年7月
2、首届台赛获奖作品大展——2011年7月
台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中国厦门市吕岭路122号1101室
邮编:361009
联系电话:0086-592-5581794 5581793
传真电话:0086-592-5135626
联系人:
官方网站:www.thpp.org
电子信箱:taihaipp@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