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台海新闻摄影大赛开赛啦!
(2009-08-31 15:04:39)
标签:
厦门台海新闻摄影摄影两岸台海台湾文化 |
分类: 特别策划 |
首届台海新闻摄影大赛(台赛)
通告
中国•厦门
2009年,第一届
截稿日期:2010年2月18日
主办:厦门日报社
承办:《台海》杂志社
协办:台湾新闻摄影研究会
策划执行:厦门华亿传媒有限公司
网络支持:厦门网
台赛简介
主任委员:
李泉佃
程建明
副主任委员:
叶细致
江曙曜
委员:
(台湾)
黄子明
郑超文
钟永和
林国彰
林锡铭
蔡显国
(大陆)
蒋
于文国
工人日报摄影部主任、高级记者
徐裕根
郑石明
周
李世雄
林世泽
樊亮轩
年
评选主题和照片分类
1、主题:《聚焦两岸,见证交集》
参赛照片应当围绕民众为了两岸的和平发展和共同繁荣,表现经济、科技、文化中的成就、冲突和解决矛盾的过程,表现海峡两岸民众生活的习俗和变革,表现海峡两岸民众的情感、意志和命运。
2、分类及代码:
(1)、台海重大新闻类(IN)。
(2)、台海经济新闻类(EN)。
(3)、台海人物新闻类(PN)。
(4)、台海艺文新闻类(ACEN)。
(5)、台海环保科技新闻类(EPSN)。
(6)、台海生活民俗新闻类(LFCN)。
以上照片不分单幅或组照。
3、评选标准:
•内容真实,着力体现“聚焦两岸,见证交集”的主题;
•形象生动,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
•标题与图片说明准确、简明;
•参赛类别清晰。
1、奖项:
2、奖酬:
获奖通知方式
参赛规则
一、参赛者
1、接受中国大陆和台湾、香港、澳门的通讯社、报刊社、图片社、网络媒体和各种摄影团体的新闻记者、摄影师和社会上摄影爱好者的新闻摄影作品参赛。
2、台赛参赛作品的作品提交主渠道是通过台赛网站。所有参赛者必须填写参赛申请表,可登录台赛官方网站www.thpp.org下载简体或繁体版的参赛表格。在参赛表中填明个人资料和对参赛新闻摄影作品的详细说明,并通过网络上传至台赛官网。在填写参赛申请表时,如果参赛者没有受聘用的单位,则应提供能够证明摄影者职业状况的证明信或某种官方(包括各种摄影团体)认可的文件和注册编号。
3、参赛作品须与参赛申请表须一并上传。
4.、获奖新闻照片有可能在公布比赛结果时在媒体上发表,并同时纳入台赛的馆藏。
5、大赛组委会享有免费使用参赛者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与台赛相关的出版、展览和相关活动,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及版权拥有者的署名权。
6、评选结果宣布后,组委会有权根据情况向获奖者索要能够满足台赛年鉴出版和展览质量要求的底片或幻灯片复制件或大数据量电子文件。
7、参赛者应确保对参赛作品享有版权或已获得作品版权拥有者的同意提交作品参赛,参赛作品中涉及肖像权事宜由参赛者自负。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赛者应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全部相关责任。
8、不遵守参赛规则或不能满足参赛表格中条件的参赛作品将被视为不合格。
9、比赛不收参赛费。
10、在参赛规则和申请表上阐述的条款具有约束力。
二、参赛作品要求
1、每位参赛者限投10件作品参赛,其中每个系列作品视为一件作品。
2、单张新闻照片必须是在2009年拍摄并发表的。
3、系列新闻照片必须是在2009年完成或首次发表的。
4、系列新闻照片可以包括最少2张,最多10张照片。系列照片中,每张都需要标记分类代码和系列代码。
5、网络上传图片是参加台赛的主要方式。数码照片文件的格式可为JPG,文件量大小应在500K至2.5MB之间,像素400万以上。
7、参赛新闻照片必须写有题目和新闻要素齐全的文字说明。参赛者提供的中文或英文说明要准确、简洁。
8、数码摄影:来源于数码器材拍摄的照片必须注明“SDC”字样(由数码相机拍摄)。
9、比赛不接受合成照片、多次曝光照片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照片。
10、相同的照片不能同时投送到不同类别中。
11、参赛照片正面和正片框上不能标有参赛人的姓名或身份信息、照片标题和图片说明,但要写清分类编码和在申请表格上使用的照片序列号和分类代码。
12、所有图片必须写清拍摄地区、地点和时间。
13、评委会的决定视为最终决定,不接受任何申诉。
1、“两门互拍”——2009年10月
2、鼓浪屿48小时的光影写真——2009年10月
3、两岸摄影作品大展——2009年10月
4、两岸摄影论坛——2009年10月
两岸新闻摄影领域首次举行的学术交流论坛。
台赛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中国厦门市吕岭路122号1101室
邮编:361009
联系电话:0086-592-5581793
传真电话:0086-592-5135626
联系人:商华鸽
官方网站:www.thpp.org
电子信箱:taihaipp@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