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石”
苏州文庙中有“廉石”一块。
晋代苏州人陆绩在广西郁林(今广西梧州、玉林一带)为太守,后任满还乡。俗话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但陆廉辞官回乡时,却是两袖清风身无长物。从广西坐船回苏州时,须绕海道而行。因行囊简单几无重物,所以倘若船在海中遇到大风就颠簸不定十分危险。无奈中只得将一方巨石置于船舱之内,如此方能稳定行船。
陆绩回到苏州后,这块巨石就弃于临顿里陆宅附近。
南宋龚明之《中吴纪闻》中说:“石以人重,人以石清。”意思是一块普通的大石,由于被陆绩这样的清官派了那样的用处,这块石头便不同凡响了,而陆绩的清廉之名。也从这块石头上得到了最好的印证,龚明之并为大石起名为“郁林石”。
明弘治九年(1496年)巡按御史樊祉读书时,读到了有关“郁林石”的一则记载,觉得对官场很有教育意义,便特地到娄门找回这块石头,将其移至城中察院场,置亭题跋,并重新起名为“廉石”,才确切地显示了此石的价值,深刻地揭示了此石的内涵,又请状元吴宽写了一篇《廉石记》。
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苏州知府陈鹏年认为要当官清廉,必从官的后补梯队抓起。而府学里的学子便是这样的梯队。一块“廉石”可以让读书人时时入目,砥砺修养,所以就将“廉石”移入苏州府学(今苏州文庙)内,以作为官之楷模。
“廉石”高丈许,宽七尺,现立于文庙“明伦堂”前。“廉石”两字为峻劲的唐楷书法,只见金钩铁划,扑面浩然正气。我不由得吟诗一首——
一方廉石乃人廉,
两袖清风因人清。
安得冠盖似陆绩,
笑看人间四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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