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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七年之痒”之我见

(2009-03-21 07: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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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杂谈

夫妻“七年之痒”之我见

 

 

    “七年之痒”,是说一对夫妻结婚七年之时,要经历一次考验,轻者吵嘴打闹,重者分道扬镳。

    为什么是七年呢?为什么不是六年、八年呢?以下乃是本人臆想瞎猜,不足为据。

    夫妻结婚后,社会关系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一对一的交往,也不是纯粹情对情的联系,是双方开始进行再认识的过程,辨别认识一个人,短时间是不行的,日积月累,于是乎就总结出了“七年”。白居易有两句诗:“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一块玉石要烧三日才知其品质优劣,有一种树要过生长七年才知道是什么树,白居易在诗中以“玉”和“材”来比喻人。“七年之痒”或许受这首诗的影响吧。

    “七年之痒”本人认为分三个阶段:2---3年为第一段,4---5年为第二段,6---7年为第三段。

    结婚第一年为什么没算进来呢?因为结婚第一年,刚刚度完蜜月,刚刚走出爱情的童话,热恋的惯性使热恋的高温尚未下降。上班前吻别,下班后拥迎,两个人恨不得融化在一起。双方都在展现着自己最美的一面,缺点都紧紧的包裹着。所以第一年不计入在内。

    过了新婚头一年,就进入第一阶段,2---3年,一般在这一段,爱情的结晶来到人间,随着小宝宝的降临,新任爸爸,新任妈妈,喜悦中显得有点慌乱。由于没有育子的经验,小宝宝有点小病小灾,两个人就茫然不知所措,欣喜和忙乱交织在一起。尽管忙乱,俩人都不会忘记忙里偷闲的温存一番,这样的亲热显得弥足珍贵。

    孩子也大了,上幼儿园了,开始进入第二阶段,3---4年,此时日子似乎稳定一些了,“革命的警惕性”放松了,各自的缺点慢慢显露出来。开始用手指头挖鼻孔了,脱了袜子也随便的用手指头抠脚趾头了。说话也开始不文明了,“雅拉个比”“王八羔子日的”等等,张口就来了。因一点小事,抑或是暴跳如雷,抑或是疑神疑鬼。此阶段,尚有耐心,劝说几句,对方就点头称是,“我改,我改,我一定改!”

    忍耐是有限度的,嘴说改正,可是行动上亦然我行我素,“山能挪,性难改”,继而就开始采取果断的“革命行动”。这时进入了第三阶段,6---7年,强制期,双方互下最后通牒。两个人每人准备了一把锋利的雕刻刀,按着自己的意愿动手雕刻对方,其结果当然是鲜血淋淋。此阶段如果看主流,意识到一个人难免有缺点,毛病嘛,瑕不隐玉,缺点嘛,美中不足,就算渡过了“七年之痒”难关。

    因此,有的人在“七年之痒”之后就解体了,有的人在“七年之痒”之后,过上了知己知彼、包容和谐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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