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半夜了,刚从武汉飞回北京,到家以后就迫不及待的打开电脑,想上来看看关心我的朋友们是不是给我留言或者在贴吧里对我有什么新的期许,我想他们(她们)!
在贴吧里看到一些关于朋友们对《It’s My Way》这首歌版权提出的质疑和对菲菲翻唱的中文版本《GLAMOROUS SKY》的一些好坏参半的评价!对于这些,首先,菲菲想诚恳的对大家表示感谢,因为至少你们有认真的听我唱的歌!有争议是好的,哪怕背上一些骂名,对于一个艺人来说也是在所难免的!
请大家静下心来,安静的仔细的看完接下来的话,字字句句都会是我的心声和最最真实的想法!
关于《GLAMOROUS SKY》的版权,我想对所有的HYDE(原曲作者)迷;AI YAZAWA 矢泽爱(原词作者)迷和我最爱的中岛美嘉(GLAMOROUS SKY原唱)迷说:“菲菲也有自己心目中不可取代的偶像,菲菲也曾为了保护自己偶像的权益不受到侵犯和不敬而与别人发生过争执与不快!看到你们的帖子,让我想起曾经的自己,你们的心情正如菲菲的过往一样历历在目,那么的刻骨铭心!首先,为什么会有《It’s My Way》?答案是因为我爱《GLAMOROUS SKY》,正如你们爱它一样,我爱它的颓废,爱它的挣扎,爱它虽然颓废却依然激情,像火焰那样在颓废中坚强绽放!!!!这就是我翻唱中文版本的初衷!至于版权,我向大家保证,我的唱片公司是真的拿到SMEJ Associated Records(AICL) 华纳盛世音乐版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的授权的,为了等这首歌的版权,我们几乎耗去了大半年多的时间,甚至传去了我所有的资料,包括简历照片,和公司状况等等,给对方版权代理公司审核,最后拿到了为期两年授权的中文翻唱资格,而HYDE老师是原曲创作者的身份,我专辑当中有明确的注明,我想手中有刘菲正版专辑的朋友们一定看的到,也可以回去仔细查看一下!请所有的HYDE迷们相信我,请你们相信菲菲,我绝对不会做出损害知识产权,不得到授权就拿来乱改前辈们心血的那种卑鄙行为,我热爱音乐,热爱《GLAMOROUS SKY》,尊重和敬仰HYDE的创作,我绝对不会做出无耻之举的,或者说,真正爱花赏花之人是绝对不会去摘下它的!请你们相信我!专辑中所写的作词:扎西求措 只是单指《It’s My Way》的中文词而已,这也没有侵害到AI YAZAWA 矢泽爱的原创权益,再次恳求你们的信任!
至于美嘉迷们的评价菲菲更是完全的理解,因为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不可取代的位置,相信你们认可的偶像是最最优秀的,我不敢说自己唱的多么好,但是我向大家倾诉,我在用心的唱这首歌,虽然没有美嘉的颓废和那么磁性饱满的声音,但是这是我的理解和我对这首歌全新的诠释,如果说《GLAMOROUS SKY》是“天使'的话,那么《It’s My Way》就是天使来到人间后的状态,或许它失去了往日的亮丽与纯洁,但它还是一首好歌啊,它还是用认真积极的态度面对人世间的一切俗事,这就是《It’s My Way》这才是“我的路”!!!!!!!《It’s My Way》没有《GLAMOROUS SKY》那种颓废中的坚韧不拔,但是《It’s My Way》绝对有历练中的积极向上!我只是用自己对这首歌的认识和理解再跟大家阐述“我的路”,再对大家讲这个属于我和所有美嘉迷、HYDE迷共同的故事!或许我的唱功并没有锦上添花,让大家耳目一新,但是我依然爱《It’s My Way》,依然挺直胸膛去歌唱它!
我在为我热爱的音乐努力,这份努力从不奢求大家的认可与恭维,然而,我会一如既往的走下去,走这条属于我,属于刘菲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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