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兴中学听课制度
(2010-10-12 09:09:31)| 标签: 听课制度 | 
农兴中学听课制度
 
为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及时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课堂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1、听课意义
听课是教师日常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听课,使教师能够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形成重视课堂教学、重视教研的良好风气,促进我教研室教改教研工作的开展。教师应自觉按时完成听课任务。听课时应做好听课记录,并对授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作出评价,为我校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提供基础资料。 
2、听课目的
 
 
(3)研究与检查某一班级的教与学情况
 
 
(6)教师互相学习,提高教学水平
3、听课范围和方式
 
4、听课量
(1)分管教学校长、教导主任、教研主任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20节;
(2)在职教师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10节;
(3)师徒结对的直到教师每学期听被带教师的课不少于6节被带教师听指导教师的课不少于15节;
5、听课要求
(1)听课前,听课教师应了解教学进度、教学内容,认真学习课程标准中有关学科的要求,要了解听什么课,什么内容,自己事先预习一下,做到心中有数。被听教师上课前应将授课教案提供给听课教师。
(2)听课教师应观察上课教师的教学智慧。听课时,一是要观察执教者示范、点拨、启发、引导学生学习的思维方式和教学手段;二是要观察执教者为学生设计的学习情境的展示过程,评价方式的采用情况;三是要观察执教者机智、合理地吸收、处理反馈的学习信息,并灵活地依据各种信息进行课堂教学的适当调整和再生教学智慧的场景。
(3)听课教师关注学生的学习活动。听课时要着重观察所开展的学生学习活动的形式和方法(如设问解答、解析教材、师生交谈、生生讨论、训练巩固、启发提高等),认真观察学生的参与广度、深度及其有序性和实效性。认真听课,观察师生互动情况,特别看学生如何在教师的指导下活动,如何发挥主体作用,其情感、活动积极性、活动参与时间及对作业的态度等。听课时应携带听课记录本,并对授课情况进行认真、详实记录,并作出客观评价。
(4)听课老师应遵守课堂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得相互说话。听课教师在听课过程中如发现突出问题,应及时有关领导反应,以便得到妥善解决。
(5)听课教师要提前三分钟到达听课地点,自带板凳,不讲话,不走动,不中途离场。
(6)听课后,要整理听课笔记,并根据课的类型及不同场合的要求作出评课。
(7)准备听课时原则上应先调好自己的课程,不能因为听课而耽误自己的上课,严禁实际未听课却有听课记录的现象。
(8)凡接通知去校外听课,如无上课冲突,可在教研处登记后外出听课;如有上课冲突,应由教研处决定是否外出听课,以服从学校工作需要为主。
(9)各教研组举行的研究课、示范课、观摩课、优质课等各学科教师必须参加,且做好听课记录,随时摘记讲课的优缺点,以便课后总结、评课。评课结束后听课记录先交教研组长再交教导处登记存档。
(10)学期结束时,听课记录交学校教研处,由教研处连同教研组长负责检查听课的节数和质量,根据听课数量和记录质量来考评。
 
(1)教学基本功是否扎实
(2)讲解条理是否清楚,逻辑性是否强
(3)重点是否突出,难点是否讲清
(4)教师对教材如何处理,教学方法是否恰当、是否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
(5)教学环节的处理和教学原则的运用是否新课标的要求
(6)板书是否工整,层次是否分明,绘图是否准确
(7)语言是否易懂,声音是否洪亮,速度是否适中
(8)是否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9)是否情绪饱满,仪表庄重、举止大方
(10)是否与学生积极互动,课堂气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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