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关雎》 话和谐
刘 伟 生
(湖南工业大学中文系, 412007,湖南 株洲)
摘
要:在儒家看来,《关雎》中的后妃之德在其性情和谐,后妃性情和谐则可以使夫妇别、父子亲、君臣敬、朝廷正,王化得成。由关雎之乐到王化之成是儒家和谐观的生成过程,这一过程其实是逻辑推衍的过程。从《关雎》之解,也可见出儒家和谐观“和而不同”的等级实质。儒家和谐观中强调差异、有序、理性与温和的特征使其在当今社会仍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儒家和谐观的局限则主要表现在于本然状态的遮蔽,以及公正与法制的欠缺。
关键词:《关雎》;和谐;儒家;和而不同
中图分类号:I1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关雎》作为《诗经》首篇,比其他任何文籍都拥有更多的读者,前人对《关雎》的政教功能多有阐发,其实这阐发本身就体现了儒家的和谐观。
一
《毛传》说:“关关,和声也。雎鸠,王雎也,鸟挚而有别。水中可居者曰洲。后妃说乐君子之德,无不和谐,又不淫其色,慎固幽深,若关雎之有别焉,然后可以风化天下。夫妇有别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敬,君臣敬则朝廷正,朝廷正则王化成。”[1]P22、23此中所云“和谐”,显指“后妃之德”,更具体地讲便是孔颖达所说的“性情和谐”。按《毛传》的说法,后妃性情之和谐表现在“说乐君子之德”、“又不淫其色”,孔颖达的解释是“退在深宫之中,不亵渎而相慢”,也就是《毛传》所言“挚而有别”,孔氏更进一步引申出后妃“不妒忌,可共以事夫”的品性,说“后妃之德”是“言后妃性行和谐,贞专化下,寤寐求贤,供奉职事”。[1]P14总言之,后妃之和谐在其“心中和悦,志意谐适,每事皆然”,所以说“无不和谐”。更重要的是后妃性情、性行的和谐可使夫妇别、父子亲、君臣敬、朝廷正,最后王化得成。这实际上是家国的和谐了。
由关雎之乐到王化之成是儒家和谐观生成的过程。这一过程的逻辑起点在于《周南》、《召南》是“正始之道,王化之基”(《毛序》),而《关雎》是“《风》之始”,既然是开始中的开始,基础中的基础,就应该具有崇高伟大的意义。
当然,《关雎》伟大意义的生成是由近及远,由小及大,由自然及于社会的过程。因为“正始之道”,是“先美家内之化”[1]P22,所谓“房中和而天下乐,家道明而万国理”[2]P1,“天下之治,正家为先……天下之家正,而天下治矣”。[3]所以《关雎》可以“风天下而正夫妇”,可以“用之乡人”、“用之邦国”。
有了这样的终极要求,再反转过来,便要在涉及夫妇的《关雎》诗里落实“家内之化”,而家内之化的最佳载体莫过于妇人之德。一般妇人之德不足成为楷模,应当以后妃之德为准的,最理想的后妃当数文王之妃太姒,因为她上可以感文王圣德之化,下可以化三夫人、九嫔及以下诸妾。而在儒家可能的视域里,女子之德在于内在性情与外在性行的和谐,具体表现为“悦乐君子”、“不淫其色”、“共事一夫”。问题是《关雎》诗中只字未及“和谐”,如何由关雎之乐而生成王化之基呢?好在自然物理与人伦道德是相通的:“物之和者,以类而处,人之贤者,以类而相从”[4]P1,“阴阳和而雨泽降,天道之自然也;夫妇和而家道成,人道之当然也”[3]。孔子说“诗可以兴”,也就可以连类譬喻、联想感悟。所以“关关”是和声,“关雎”是“挚而有别”之鸟,“窈窕”是“幽闲”的意思,用来指淑女所居之地——幽闲深宫,“荇菜”虽然只是庶物,却也关乎宗庙。所以后妃上与文王“情意至然”,甘居深宫,而不“自淫其色”,“以求专宠”(《正义》),下“能为君子和好众妾之怨者”(《郑笺》),“哀伤处窈窕幽闲之女未得升进,思得贤才之人与之共事”(《正义》),所以众妾皆乐后妃之所乐,皆能竞相佐助后妃以求荇菜。这样的解读过程,是因兴以为比的过程,也是逻辑推衍的过程。
二
《关雎》之解,不仅内蕴着儒家和谐观的纵向生成过程,也可见其“和而不同”的实质与“礼乐刑政”四位一体的实践品格。
“和而不同”可指各类事物虽不相同但可和谐相处,也就是和而有序。这本是一切有序之物的共同特点,只是儒家的实践品格让其更强调由“序”达“和”的过程中的“序”,而且是等级而非类别的“序”。当儒家由关雎“挚而有别”引申出“夫妇有别”时,这区别便不在于性别而在于内外尊卑。孔颖达说:“夫妇之道有常,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德音莫违,是夫妇之常。室家离散,夫妻反目,是不常也。”[1]P16具体到《关雎》中的淑女(后妃),其和谐的性情便表现在既要悦乐君子之德、不淫其色而忠贞专一,还要“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并使自我以下三六九等的众妾们没有怨争之心。按我们今天的说法,是在接受男人的价值标准的同时,还要帮助他们推广那些价值标准。至于推广的路径,自然是由近及远,由亲及疏。《周南》、《召南》,之所以为“正始之道”,就在于“高以下为基,远以近为始。文王正其家而后及其国,是正其始也。化南土以成王业,是王化之基也。”[1]P21可见,等级问题、秩序问题是儒家和谐观的根本。
而等级与秩序在儒家实则是通过礼来体现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儒家学说就是“和序”之学。和即仁,序即礼;和尚同,礼重别;和中有序,序中有和;和更倾理想境界,序更近运作过程。比之太极与阴阳,则和为太极,序为阴阳。所以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儒家更重视序进的路径。孔子努力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正名”思想去安定包含不同等级的社会秩序;孟子以“大人之事”、“小人之事”的区别将社会等级与组织分工合而为一;荀子的“群居和一”之道更以分别为前提:“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后使悫禄多少厚薄之称,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荀子·荣辱》)[5]P49
到了汉代的董仲舒,又对先秦儒家伦理思想进行了理论概括和神学改造,形成了一套以“三纲”、“五常”为核心,以天人感应和阴阳五行学说为理论基础的系统化、理论化、等级化的伦理思想体系。总言之,等级制度是儒家和谐观的重要表现与手段。
从关雎之乐到王化之成的过程也能说明:儒家之和本于性情之和,以音乐为重要媒介,并且“发而皆中节”(《中庸》),目的是“以致天下之和”(《礼记》)[6]P818。其间音乐的功用特别重要:“是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所以和合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之方也。……故乐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纪,人情之所不能免也。”(《礼记》)[6]P698、699
换个角度说,肇始于孔子,发展于荀子,完成于《乐记》的儒家音乐美学思想,与伦理修养和政治教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孔子一开始就提出了“尽善尽美”的标准,《乐记》则更进一步强调:“故德成而上,艺成而下;行成而先,事成而后”;[6]P683
“德者,性之端也,乐者,德之华也。”(《礼记》)[6]P680在儒家看来,“礼”、“乐”的根本在于“同民心”而达“王道”,所以《乐记》讲:“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礼记》)[6]P661因此,有“德音”、“溺音”,“乐音”、“淫音”之分,有“君子之乐”与“小人之乐”之辨。《乐记》中“声”、“音”、“乐”也成了三个不同的层次:由“声”到“音”再到“乐”不仅是一个艺术生成的过程,也是一个知民心,化民心而后“治天下”的过程。[7]P80-82
儒家之“仁”与“礼”实则包容于“和”与“序”中,而乐既是媒介,又是表现,还是目标。广而论之,儒家和谐观的实践品格表现在礼乐刑政四体一体。
三
儒家和而不同,以序达和的和谐观使其具有差异、有序、理性与温和的实践品格。这在任何现实的社会形态中都是实用的,而相对稳定的社会尤当如此。借助于儒家的智慧,我们很清楚:和谐是对有差异的双方或多方的和合,和谐与差异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当今时代,多元与一体的现象共存、个体与群体的利益并重,没有对差异与多元的充分认同与尊重,就不可能有异质多元的和谐共处。儒家“以礼防情”、“以礼节情”的自律精神与温良恭俭让的处事态度,也是消除分歧、化解矛盾、实现求同存异的,既现实而又不乏主动与激情的理性的和谐之道。此外,家庭既然还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便依然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但世易时移,随着经济的发展与阶层、性别地位的变化,儒家和谐观的局限也日益显明,其中关键在于本然状态的遮蔽,在于公正与法制的欠缺。
儒家之和,其实局限于“人和”(《孟子·公孙丑》)[8]P86。由于它过多地关注现实的人伦之和,过多地强调以礼节情,它对于人的本性真情与自然状态便难免会有所遮蔽。汤显祖的《牡丹亭》,曾以对《关雎》的解读作为整个情节结构的契机。剧中的杜太守希望培养女儿的贤淑之德,看到《诗经》开首便讲“后妃之德”,因请私塾先生陈最良(谐音“绝粮”)为女儿讲授《诗经》,陈先生不辱使命,一上来就大讲“后妃贤达”、“有风有化,宜室宜家”的崇高道理,可冰雪聪明而又春情萌动的杜丽娘全然不理这种陈腐的教条,反而在读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诗句后,悄然废书而叹:“圣人之情,尽见于此矣。古今同怀,岂不然乎?”并因此情窦大开,一发不收。最发人深思的是,丫头春香的“关了的雎鸠,尚然有洲渚之兴,可以人而不如鸟乎”之语,虽无训诂之据,却直道人的自然情性。其实“关关”未必就是雌雄相应之和声,就生物界的实情来说,雄鸟以独唱的方式求偶者居多。关雎也未必“挚而有别”,而君子之思淑女也未必因关雎的“挚而有别”而起。还有“窈窕”,又何必定解为“幽闲深宫”?儒家的解读几乎让我们忘记了这首爱情诗中最为动人的美丽性情。在《牡丹亭》里,我们总算看到了本性的复归与对传统解经视界的质问。
再回归到人和的领域,因为儒家仁爱的本义在于亲亲尊尊,便难免有着与生俱来的阶级阶层的局限,而在诸多和谐之中,阶级阶层间的和谐是最为重要的。如果还以过去的阶级阶层理论制定当今社会的和谐策略,广泛的民主与充分的自由便无从实现。相对于儒家仁爱的差等而言,墨家的“兼爱”与大“义”因为更卫护公道而更近公德。而其“尚同”的思想对于儒家的“和而不同”也多少有些补正。因为在最高的大同境界里,和、同的区分已没有太多的意义,大同本身就是最大的和谐。“和而不同”的表述方式与中国古代许多的概念命题一样,有着巨大的阐释空间,以之简单地对应当今社会的“和谐”恐怕弊多于利,因为当今社会更欠缺的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最后还要提到性别和谐的问题,传统的儒家文化致力于正夫妇之伦,严嫡庶之辨,想方设法去论证男尊女卑的合理性,以合于君尊臣卑的一统秩序。尽管这样的两性关系在传统的农耕社会里也存在着和谐的一面,但其内在的压制与根本的失衡不容掩饰。人之本性,不可不妒,即便是《关雎》中的后妃也不例外,后世源源不断的内宫之争可为佐证。如果说妒与不妒之说还是局限在男人所构建的价值体系中的话,谢安夫人的话也许更触及到了问题根本。据《艺文类聚》卷三五引《妒记》载,谢安想要纳妾,又怕夫人不允,便令侄、甥辈以《关雎》、《螽斯》有不妒之德的道理去游说夫人,而谢夫人反问两诗作者为谁,在肯定为周公所作之后,断然说:“周公是男子,相为尔,若使周姥撰诗,当无此也。”在男人掌握着话语权力的社会里,性别的和谐无从谈起。理想的性别和谐,同样要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就其模式而言,除双性有别之外,双性同体或双性和谐也应有其一席之地。
尝一脔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从众所周知的《关雎》之解中,我们可以看出儒家和谐观的生成过程与本质内涵,也可见出儒家和谐观的当下意义与局限。
参考文献:
[1]孔颖达.毛诗正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2]吕 柟.泾野先生毛诗说序[M].丛书集成初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
[3]朱 善.诗解颐[M].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段子武.昌武段氏诗义指南》,丛书集成初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
[5]王先谦.荀子集解[M].长沙:岳麓书社,1996.
[6]孔颖达.礼记正义[M].《十三经注疏》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7]刘伟生.《礼记·乐记》“声”、“音”、“乐”辨[J].船山学刊.2002(4).
[8]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60.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