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木
截诗数百,都是安穷乐道时期的产物,但贤者还是远避,名家依旧不识,没奈何,只好自己操刀了。
本来是不再想出书的,电子版的拙作也足慰吾心,不料一时手贱所论非人,博客光天化日之下竟遭了闷棍……以实比虚,还是纸质的看着更实在。所幸在它出门前留了影像,即使有指趾之遗,也多于鲁迅先生七折的欣喜。
本来是想出全集的,却败给了几个难题。一是资金问题,二是安全系数,三是分配制度……
不花钱不知道挣钱少。虽然平时给父母买米买菜买零食时牛气冲店,但要让我拿出十几万的工资积存来满足一己私欲我可不敢,生怕二老有谁忽然住院时凑不够出院时候才能报销一半的医药费。好在人生百年才过半数,分年出版应该是最优方案了,所以在看到两只玉臂的时候能想到维纳斯,只要您不是刑警队的,咱就能聊到一块儿去。哈哈哈哈
前此所选与后此所选,多为愤青之作,饶是怀了硕大的爱国之心,但现身似拳,出声如鸦,若是文坛扫黄打黑,说不定会蒙冤入狱。为安危计,虽然所居之地无比接近魏征故乡,也只能空慕其勇了。
说到分配制度,就涉及了本书的体例问题。我干的是加工活,用的却是别人的原材料,若有盈利,能不分红?因此我打算在扣除出版费用之后拿出一半的利润分给那些原材料的主人。------开始的时候还有友人提出殷忧被告侵权,他哪知道诸位料主已是本书股东,我们是合作共赢的关系。试想,有此万年之利,谁会学那羊斟为了一块羊肉而拆九层之台呢?
制度虽好,操作却繁。身畔并无女秘襄助,手中秃笔又不愿稍停。保险公司可以先赔上七年,但等待分红却未必都能有耐心等待两年的售统。所以,我还是截此一段,也算是为自己消忧减负吧。
是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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