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抄袭现象因何会成为社会顽疾
(2008-10-08 09: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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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顽疾教材编写杨芙清教育 |
分类: 教育杂谈 |
孟女士原是一名大学教师,现在以自由撰稿人身份从事计算机教材写作。1997年11月,她根据自己的备课笔记,编著完成《计算机操作系统》一书(以下简称“孟书”),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然而,陈向群、杨芙清编著的《操作系统教程》第一版和第二版有多处内容和孟书相同或相似。多次反映无果后,孟女士起诉至法院,2008年7月18日,孟女士收到了海淀区人民法院的这份民事判决书。从2007年开始维权,前后经过了近一年时间,孟女士才迎来了这场迟来的胜利。(《中国青年报》10月6日)
孟女士虽然获得了维权的胜利,然而当我们回味她的维权之路的时候,唯一的感受就是无比艰辛,她五次举报无果,两次起诉失败,应该说,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维权并不是孟女士的首选,她是在多次、多渠道反映情况均无果后最终才无奈地选择了将陈向群、杨芙清等知名教授告上法庭。
所以说,孟女士的胜利是无奈的胜利。然而,纵观整个教材编写领域,这种无奈不仅属于孟女士一个人,而属于其它和孟女士一样被抄袭、被侵权的著作者们,他们有的或许还没有发现自己编写的教材被抄袭,有的或许根本没意识到抄袭教材也是侵权,还有的正是囿于维权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而不得不选择放弃。从孟女士等的维权经历来看,我们也完全有理由相信,大多数已经浮出水面和尚未浮出水面的被侵权者之所以不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并不是他们的权利意识不高,而是高昂的维权成本吓住了他们。当维权需要付出巨大代价的时候,维权本身就成为了一种奢侈。
一个法治成熟的社会,必定是维权渠道畅通的社会,而维权渠道畅通并不只是意味着维权方式方法的多样化,更表现在维权成本的低廉,只有当任何一名社会成员,不论是总裁抑或是乞丐,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都不至于因为维权成本过高而不去维权。也就是说,维权成本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成为一种负担,成为阻碍公民权利实现和社会进程的拦路虎,而应该固守维权成本低廉化的底线,实现维权成本从主要由被侵权者承担转向侵权者和国家共同负担的理想局面。
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教材抄袭现象之所以会成为顽疾,主要原因并不是教材编写不同于文学创作,编者写的主观思考很难得到充分展现,而是由于教材抄袭之后维权之路的艰辛和维权成本的高昂,使得广大被侵权者吝于较真。其实,不光教材抄袭现象如是,一些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又何尝不是天下文章一大抄,只有当维权变得更“廉价”、抄袭变得更“昂贵”的时候,抄袭这种丑恶现象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得到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