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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新,我的亲人

(2008-07-21 17:16:44)
标签:

爱情

心情

博新

亲人

赵龙

分类: 杂文

 

 

 

 

认识博新十几年了,那时的他刚从警校毕业,没几年是个不到三十年多的啷当小伙子,爱踢足球,爱唱歌,有点腼腆,特别爱脸红,不熟的人见了面,他一句话都没有,一整晚就坐在那儿也不吃东西,就只喝啤酒,一瓶接一瓶象喝自来水一样,因为我见过他无数次这样的喝酒却从来没见他醉过……

博新不属于特别高大帅气的小伙子,他皮肤有点黑,再加上总在太阳底下踢球,天天那么晒,看上去都有点黑亮黑亮的了,再加上他性格又内相,这样的肤色配上这样的个性,让人觉得他是个特别可靠,踏实,又极让人信赖的人。

他的确也就是这么一个人,有时老实的让我替他着急,总怕他吃亏。

和博新认识纯属巧合,其实那一次是别人让我去找赵龙办事,但去了赵龙单位,赵龙不在,正撞上博新,说明来意,他倒痛快也没二话:“我是赵龙的哥们,有事找我是一样的。”

在博新的帮助下,没啰嗦,三下五除二就把事办完了,心想觉得这个男孩很仗义就约了他改日坐一坐,这一坐一聊我们就成了好朋友。

跟博新的关系,这十几年交往下来,说朋友有点不够份量,眼下这年月,酒肉关系是朋友,蓝颜知己是朋友,我们既不那么俗,也没那么暧昧……,后来想一想,博新更象是我的一个亲人。虽然他比我大几岁,但我们之间又好像时时在变,一回儿他是我哥,一会我又会变成他姐,我们总想帮对方,希望看见对方过得好,过得开心……

 

博新是个特别有思想的人,一身正气,爱憎分明,他在警察这个岗位上除了刑警没做过,什么都做过了,他说有机会做刑警也可以。

我问他不怕死吗?

“不怕。”他摇摇头。

 

以前我对警察没什么感觉,自从认识了博新,听他讲警察的故事,讲他身边的哥们们那些鲜为人知,但又极真实感人的故事,现在我对警察特别理解,也从心里体谅和敬佩他们。

每年有多少警察在自己岗位上殉职啊!数目惊人!交警们不分严冬酷暑的站在街头,每天吸多少汽车尾气啊,还要面对许多驾驶员的误解和不文明的声音,在重大节目和活动之中,他们付出了多少时间和精力只为了让我们在快乐的时候尽情放纵,而他们常常是又累又困还要坚守在岗位上。

我约博新出来玩,他经常是不能赴约,总在加班,因为人手缺,警力不够,所以他们每个人都是负荷极重,节假日我们最闲,可他们最忙。

十几年前认识他,我就觉得象他这样一个有思想,有抱负的青年警官,思想端正又肯吃苦,一定会在以后拥有一个更大的平台去发展自己,我经常跟他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是,我会努力的。”他这样说。

我觉得他已经很努力了,哪怕我怂恿他让别人换下班,替个班,他都觉得不好,特别认真严格要求自己,一点都不会偷懒。

 

十几年下来,不偷懒的博新几乎没有“进步”,还是一个小民警,人缘倒很好。我几个朋友都知道博新和我是“铁磁”,都不认识他,但跟他所在的管区一问,都说他人好。可人缘好,不会讨领导喜欢啊,傻博新既不会跟领导说好听的,最基本的“礼尚往来”也不会,我总说他“笨”,让他学机灵点。

“你那么年轻,不进步,要当一辈子‘小警察’啊?”

被我敲打过的他似乎开了点窍,但一出门就又打回原形了。

无奈之下,只得随他自己,也默默祈愿在他们单位有一个慧眼的伯乐能识到他这匹千里良驹,一个不善言辞,踏实行路,热爱本职工作的青年警官。

 

博新因为热爱踢球,悄悄还考取了国家足球一级裁判的资格。

相比他的爱好,我不愿在烈日炎炎下看他绿荫场上的英姿,倒愿意在练歌房听他唱歌。他唱歌很好听,又很深情,唱歌的时候他就完全变了一个人,不唱歌的时候,他属于那种特“爷们儿”的人,不怎么做声,没什么笑容。一拿起话筒,人随声音变得特别细腻,特别深情,也特别打动人……我听他唱的第一支歌是张学友的《左右为难》,歌中唱到:“

右手写爱  左手写着他

摊开的双手空虚的无奈

我的无言  有最深沉的感慨

最亲的朋友和女孩

我的心一直在摇摆

你比我适合她  她是你梦想的爱

你幸福  我开心给你  让你  爱她  去吧……”

我没听过张学友唱,但我听他唱的特别好,自己就记下那首歌的歌词。

我知道博新一直等待一份真感情,我一直张罗着给单身的博新找个好姑娘,后来在阅读他博客的时候,我发觉他已经在恋爱了……

我在分享他恋爱的喜悦和所有的幸福时光……

正当我充满期待等着他带着他的新娘请我喝喜酒时,我在他博客里看到了他们分手的消息,后来他的自白让我看到他内心特别脆弱但有是那么善良的一面,警察工作的辛苦及不安定让那个姑娘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

我细细地读着博新的博客,体会着一个男人心底最柔软的心情:

 

亲爱的

一天,你拨我的电话号码,语音告诉你我已经停机。答应我不可以难过,不可以失落;不可以想我,更加不要记得有这样一个我。       

某一天,你的手机不再频繁的响起,请不要等待,不要期盼,更加不要想找到我,只有看到这样的一个你,我才可以放心的离开。 

某一天,你的短信收件箱里,不再有人可怜兮兮的说距离你回家还有几分几秒,不再有人在做错事情之后悔恨不已的责备自己不对。不再有人长嘘短叹,你失去了这样的一个我,会失落吗?

某一天,你的想象中不再有人无论是深夜还是白天都坐在电脑旁等待着你回家,等待着可以打电话给你的时间,这样的一个我离开了,你会想我吗? 

   某一天,你的记忆中没有了我,不要忘记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亲爱的,都是我不好,不守承诺,我没有等到你彻底忘记了,重新幸福起来的时候就离开了;没有陪你走到痛苦结束的时候,没有等你真正快乐起来的时候,我就分开了。

某一天,你的生命中不再有我,一定不可以记得我的存在,我的痕迹,因为我害怕你会失落,会难过,会想我,这一切不是因为你喜欢我,爱我,而是习惯了我每天的电话和留言,我的胡搅蛮缠,我对你如此的依赖。当一个人的生命中习惯了另一个人存在的时候,即使没有喜欢和爱,他依旧会感到失落,会有点难过。但是我依然希望你过的比我好,希望看到你幸福的过着每一天。

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是我真的绝望,真的心碎,因为有太多太多的时候,我都是装作无所谓,会恨我自己,我答应过你任何时候都不会离开你。你对我说过,你不知道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你了,你会怎么样?我懂,其实都是我不好,我不该让你生活中,生命里,有我的存在,我该做一个默默守候你的爱人,默默承担一切,可是我把一切一切都表现了出来,你知道了,清楚了,了解了,最终感动了,可是我们还是分开了……”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博新已经四十出头,成了“老小伙儿”,最让人着急的是他到现在还没结婚呢,家里的老妈妈急着抱孙子,可他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不想迁就,也不想敷衍,他要对自己和那个姑娘的一生负责任。“结婚了,最好就不要分开,警嫂不是那么好当的。”

我知道他身边是有姑娘要死要活的爱他的,可他就是木头疙瘩,也不回应人家,他要人家爱自己,更要自己爱人家。说白了,他更喜欢找一个自己爱得死去活来的那种。

也好,我也赞同并欣赏对爱情充满理想的完美主义!爱情万岁,也是我的信念呢!

真希望上天能尽快安排一个好姑娘和博新相遇,然后安排这段良缘结出丰硕的果子,让老妈妈早点抱孙子,也让我早点做姑姑。

 

春天伊始,就到了我的生日,每年都会收到博新的祝福,我刚刚从国外回来的那一年,刚踏入办公室就发现,办公桌上放着一大束白色百合。

“百合”是我最喜欢的花朵,“生日的祝福卡”上是博新的笔迹,除了父母,在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能一直不忘自己的生日,而且给予那么真诚的祝福呢?

我刚从国外回来的时候,因为拿的是国外驾照,按规定要换成国内的驾照才可以驾车,换照一定要考笔试,博新知道了,就预先帮我问好了考场地点,考试时间是一大早,他又怕我找不到,坚持要陪我一起去。

从我们出发的地点到考场要一个多小时,这样我们早上6点多就要出发。天刚蒙蒙亮,博新下楼的时候,两只眼睛红肿肿的,他告诉我昨晚加班到4点多才回家。

天呢!他才刚睡了2个小时!我心里又难过又心疼……

博新,真的对不住啊!

他看到我的歉意,大大咧咧一笑:“没事,走吧!”

 

亲人,是血脉相通的,我想我和博新之间已是心灵和心灵的相通,永远都希望对方快乐着,幸福着,我们谁都会在彼此需要帮助时,毫不犹豫的伸出援手。

因为我坚信:在他心里,我也是他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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