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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企勇斗日企“霸王”专利

(2015-09-14 08: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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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

宁波4家企业就日立金属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反垄断之诉,以寻求制止日立金属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并赔偿因其滥用行为导致的损失。

《浙商》杂志  胡俊翔

“这次,我们准备了上千万的资金,聘请了知名的律师团队(曾为华为抗击美政府法令限制辩护),也做好了长期作战的准备,就是要打破日立金属在烧结钕铁硼专利上的刻意刁难。”杭州永磁集团销售总经理贾颖燕对《浙商》记者表示。

近日,日本企业日立金属在上诉期限最后一天就宁波中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面对日立金属的拖延策略,一场旨在打破日企金属稀土永磁行业“烧结钕铁硼”工艺制作技术专利封锁的诉讼持久战变得势在必行。

 

日立金属专利“耍流氓”

钕铁硼磁铁是目前发现的商品化性能最高的磁铁,被称为“磁王”,广泛应用于能源、交通、机械、医疗、IT、家电等行业,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稀土永磁钕铁硼等功能材料不断被发现有新的用途,市场前景看好。

中国的稀土永磁材料产量居世界第一,2014年烧结钕铁硼毛坯产量达11.7万吨,占全球产量80%。本世纪第一个十年中,中国已经完成了从一个永磁材料生产大国向以永磁为原材料的高效电机生产大国的转变,生产的稀土永磁电机大量装备空压机,开始出口欧美市场。中国的稀土永磁电机的发展与巨大产业能力,引领世界变频空压机的潮流。

“但我们的永磁材料卖到欧洲、美国,日立金属就会去施加压力,提醒买家可能会面临专利诉讼。这种行为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对我们企业的专利封锁,影响太大了。”贾颖燕将日立金属的这种行为称为“耍流氓”,因为从核心专利来讲,日立金属虽然拥有烧结钕铁硼的专利,但现在专利已经过期。

2003年,日立金属收购了日本住友公司,也同时取得住友在钕铁硼烧结方面的专利技术。住友特色金属以及日立金属为这项制作工艺在全球共申请了600多项专利,其中核心专利100多项,其余均为在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重复申请。

日立金属关于烧结钕铁硼的成分以及结构的核心专利已经分别在2003年以及2014年7月到期,剩下的诸多外围专利大多是关于制作工艺与流程,而工艺与流程各家公司又都不尽相同。“日立金属将核心专利与外围专利相捆绑,使得其他企业在核心专利到期之后,仍然不得不受到外围专利的约束。”贾颖燕告诉《浙商》记者,现在凡是涉及到烧结钕铁硼都要受到日立金属的专利限制,这让中国企业很受伤,“这完全不是正常的市场竞争,而是‘专利战’。”

“日立的生产工艺专利非常可笑,比如在压制过程中,凡是温度在5摄氏度到25摄氏度之间,这就侵犯到了日立金属的专利。这还仅仅是烧结钕铁硼工艺,其他的也算,只要日立想,它就可以提起专利诉讼。”贾颖燕说。

很多日立的生产工艺专利涉及到内容都是生产自动化领域,国内永磁企业并未生产自动化。“在欧洲,日立金属的很多生产工艺与流程也没有获得专利认定,但是他们同样去告知我们的客户存在专利风险。所以没有办法,只能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贾颖燕认为这种人为制造的贸易壁垒必须打破。

“日立金属对专利进行捆绑并交叉封锁的行为纯粹是无谓创新,与原有专利相比,并不存在任何改善,并未体现创新的精神,目的只是为了限制、排除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为了阻止竞争对手进入相关市场或者阻止竞争对手推出相关替代专利。”宁波同创强磁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赵红良表示。

 

联合应战

日本住友公司以及后来的日立金属曾在1998年、2012年分别在美国启动“337调查”。“337调查”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根据该条款,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查令和禁止进口令。

1998年涉及的两家中国企业并未应诉,当时的住友公司获得了排查令;而2012年时,涉及的3家中国企业在准备诉讼过程中,突然与日立金属达成了和解,并获得了日立金属的专利授权。在协议有效期内,这3家企业将根据协议书约定,向日立金属支付授权的一次性费用和抽头费用。

目前,中国生产钕铁硼的企业多达200多家,其中仅有8家企业获得了日立金属的专利许可。而此前,大部分企业以挂靠具有专利使用权的企业名下来出口,这样,企业虽然需要支付一些费用,但可以用更换产品标签的方式实现出口。

也是在2012年,杭州永磁集团、宁波同创强磁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华辉磁业有限公司、宁波科田磁业有限公司、宁波永久磁业有限公司以及沈阳中北通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成立了“稀土永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2013年8月,稀土永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赴美国专利局起诉日立金属烧结钕铁硼核心专利无效。在国内,联盟中的宁波4家企业效仿华为当年诉高通专利封锁,起诉日立金属专利垄断。“我们7家企业是这个行业做得比较出色的代表,可以说深受日立金属的无端专利所害,这次我们下了很大的决心。”

 

消除专利灰色地带

“打破专利壁垒后,我们将在国际市场上取得公平竞争的地位。”赵红良说,过去,日本在钕铁硼工艺方面走在前面,并用先进的仪器把成分分析出来,申请了专利,而中国企业更多还是埋头苦干,对国际贸易中的游戏规则缺乏了解,也没有积极应对的意识。

贾颖燕说:“我们尊重专利保护,也尊重科技智慧的产权概念,但是日立金属在核心专利过期的情况下,利用一些专利‘灰色地带’造成了国际上的错觉,影响到了我们中国企业的正常经营销售。这种影响造成了很多欧洲或者其他国家的下游厂商不敢购买中国永磁材料。”目前,稀土永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反击已经卓有成效。日立金属2012年据以提起337调查的专利中,已经有两个专利被美国专利商标局初步认定为无效。

同时,宁波4家企业就日立金属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反垄断之诉,以寻求制止日立金属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并赔偿因其滥用行为导致的损失。原告企业认为,如果日立金属构成垄断成立,它的产品很可能不能卖到中国。

“日立金属给了中国一些企业专利授权,采取分化策略,同时在诉讼中使用拖延战术,能拖久一些就久一些。”贾颖燕呼吁,中国企业一定要团结,“相信事实,要把现在的专利情况清清楚楚传达到我们的客户,消除这些专利灰色地带,同时也扩大我们的影响。”

未来,稀土永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将对企业的产品制程和相关设备进行研发和改进,并对核心技术进行专利申请,以形成一整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联盟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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