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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的天价拆迁补偿

(2014-11-04 15: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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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浙商》杂志记者  胡俊翔

朱伟兴站在自己开发的北国购物广场门外,眼望着身前的空地发呆,秋日夜色,风吹得他发冷。

这位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黑胡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一直也没想明白,原本以为简单合规的一次商业地产开发,最后却落得公司账号被查封、商场将要易主的境地。

白天,北国购物广场人来人往,是达拉特旗最热闹的地方。但仅仅是门里门外,大片空地成了临时停车场,常年在大门外面卖水果的大爷说:“这是块官司地,建不起来了。”

的确,因为一场官司,原来在2006年真实评估价格为70多万元的地块,到2010年时变成了5000多万元,当最高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官司进入执行程序,因此累积的利息达到了7000多万元。

朱伟兴傻眼了,很多闻知此事的浙商也傻眼了,曾担任绍兴县政协副主席的许志炎说:“这就是一个笑话嘛!”

代政府拆迁生事端

2004年,朱伟兴在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盛情邀请下在达拉特旗成立了黑胡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于2004年7月1日与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旧城区改造开发的协议》,依照该协议的约定,达拉特旗人民政府负责房屋的拆迁工作,拆迁所需的费用共计2800万元。

“拆迁款我们一次性付给了当地政府,而后由政府出面组织拆迁,但是后来政府不能按时完成拆迁工作,于是就和我们签订了补充协议,由我们负责继续拆迁,拆迁款由政府兜底。”

就这样,朱伟兴接手了拆迁工作,并与拆迁户杨某等四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除了杨某等四人总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土地面积为3600平方米的房屋;拆迁补偿由拆迁户自己选择补偿款或回迁商业用房。当时,在拆迁前评估的补偿额为250.4万元。

拆迁户杨某等四人选择了回迁同位置1~3层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当时回迁的商业用房每平方米销售价格为6000元。回迁时间定在了该地段开工后一年半内。

但令朱伟兴没有想到的是,拆迁工作反复而又复杂,整个地段房子并未全部拆除,同时因为政府规划问题,已拆迁部分无法开工建设,同位置回迁商业用房已无法实现,于是,黑胡子公司多次和杨某等四人协商用其他位置的已建好的房屋进行置换,但杨某等四人坚决不同意在其他位置进行置换,并向鄂尔多斯市中院提起诉讼,诉请解除《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协议,并赔偿拆除其房屋给其造成的损失及几年来的营业补偿。

“他们起诉的时候的确是拆迁没有完成,当时也做好了赔偿准备,但是谁也没想到一场官司造成了难以想象的天价赔偿,一开始连拆迁户他们自己也没想到会有这么高的赔偿金。”朱伟兴这么说,是因为私底下杨某向他借了3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也曾约定还不上就拿这300万抵消拆迁补偿。

四次评估法人赔偿金

一场官司从2008年开始打到了2012年,最终经过长达四年的应诉,2012年4月21日鄂尔多斯中级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解除黑胡子公司与杨某等四人于2006年4月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赔偿杨某等四人5280万元。

黑胡子公司提起上诉,内蒙古高级法院于2012年11月16日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而后黑胡子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终因缺乏“新的证据”未被受理再审。按现行法律程序,此案算是走到了尽头。

“怎么会评估出5000多万来,我真的是想不通,跟谁说谁都不信。”朱伟兴眼望着北国购物广场的人流,这个自己一手开发的商场,其价值突然间就抵不上一块烂在那里的5亩空地了。从拆迁到判输执行,黑胡子公司经历了四次评估,后三次每一次评估都耗尽他们心血般无奈而又愤怒。

2011年,一审法院鄂尔多斯中级法院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房价凭空评估到每平方米28000元,拆迁毛地地价也凭空评估到每平方米8152元。其拆迁补偿额比2006年评估价增了21倍,变成了5178万元的天价。“当时的评估基准日定在了2011年,评估公司以周边三次交易实例价格为参考,但达拉特旗从来没有出现过28000每平方米的天价房屋。”律师说。此次评估前,也曾有过一次评估,评估价格为3000多万元,黑胡子公司认为明显失去公正性,于是抗议评估结果,而后法院再次指定评估,反倒变成了5178万元的天价。

2013年3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再次委托评估机构对黑胡子公司被法院查封的同地段新建商业房产评估,其评估价每平方米竟不足2800元,已出让的净地评估价每平方米竟为2700元。新商业房价值竟是拆迁旧房的十分之一,出让土地价值竟是征用毛地的三分之一。

“评估的基准日一直在变化,评估的参考价格在达拉特旗根本就没有出现过,也没有充分论证,更关键的是,法院提供的评估地实地面积与土地证上的面积并不相符,同时我们又发现了杨某提供的土地证原来是私自涂改过的证件,档案记录是住房性质,被他与国土局工作人员私自涂改了。”黑胡子公司负责此案的律师这样说。

私自涂改的土地证

拆迁补偿的官司经历了6年,许多原本模糊、被掩盖的事实慢慢透出水面。其中一件就是拆迁涉及的土地证涉嫌被涂改了。“一开始我们并没有发觉,直到咨询一个评估公司他们反问我们时,才想到去查一下原始档案,结果发现原来杨某提供的土地证明是私自改动过的。”朱伟兴将这一事实提供给了法院,并报告了公安机关和检察院。

目前,公安机关与检察院都出具了证明:国土局存在工作人员与杨某私自串通涂改证件的事实,并依法讯问了相关人员。但法院却坚持认为黑胡子公司在签订补偿协议时并没有对土地性质提出异议,说明其认可了当时提供的文件效力。

为此,黑胡子公司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拆迁户的土地性质,但法院认为黑胡子公司知道自己权利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已过法定期限,不予认定,同时当地国土局也出具了一份文件认为拆迁户的平房曾用于商业用途,应该予以认定商业用地。“土地性质不是按照原始档案的记载,反而变成了简单的事实认定,这与法律不符,法律上规定土地证与原始档案不符时,按照原始档案记载为准,但法院却没有这么做,直接认定为商业用地,这也让黑胡子公司非常不理解。”内蒙古永晟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认为,法院判决此案的确有质疑地方,无论拆迁评估还是土地性质的认定,都无法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法院工作人员建议朱伟兴将收集的材料再向内蒙古高检提交,但并未对之前的审判做其他说明。“你们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我们肯定会站在我们的角度上,对你有利的证据我们也肯定会讲的,但这是另外一个程序,生效的判决就是生效的。”鄂尔多斯法中级人民法院一位副院长说。

寄望于再审的微梦

北国购物广场,曾是朱伟兴进驻达拉特旗时的雄心伟业。他曾设想将空地开发为设施更完善、商铺更高档、娱乐更休闲的商业广场,再与原先开发的购物中心相互连接,形成达拉特旗最热闹、最繁华的购物中心。为此在前期规划中他特别留出了宽敞的道路、步行街等,但是这一切都付诸流水,甚至让他心灰意冷。

“评估机构涉嫌存在虚假行为,检察院和公安局都认定了涂改事实,内蒙古检察院两次抗诉。”朱伟兴说很多人劝他赶紧把事情直截了当地结束,离开这个伤心地。但是他自己觉得,一项投资顺不顺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把这个投资做完善,实现当时的设想与目的。

上述副院长说:“现在要让执行程序停下来是不可能的。”执行庭人员也对朱伟兴说:“就这样算了吧,不要再折腾了,最高院都认定了,还怎么改。”

来到达拉特旗十年,当初招商引资的领导调任他地,朱伟兴对达拉特旗的投资开发完成了一部分,但之后陷入诉讼的泥潭,让这位绍兴商人觉得他的事业因为时间而打断了发展的进程。“现在我们依然在努力,杨某等人曾提出新的诉讼,想要更多的补偿利益,我们也在抓紧和有关部门合作,将中间的过程捋顺,提供新的证据。期望能够在最高院那里提出再审要求。”前述律师评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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