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保险,您买单吗(作者:CFP持证人 jois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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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商品的促销手段总少不了广告,不过有时侯广告太成功,反而喧宾夺主让商品诉求失去亮点。此外,演出广告的未必是明星,也未必是真人。比方说,婴儿食品的广告头像画片通常是幼儿素人,而那只80后的“无嘴猫”Hello Kitty 更难计算代言促销的产品,无数的“猫迷”无视商品是否自己合用,只要打上Hello Kitty一律照单全收。
代言粗分为公司形象代言与产品代言两大类:公司形象代言,以借助代言人外在形象投射于被代言的公司;产品代言,则希望促成产品与代言人的关联。前者的例子有Snoopy代言美商大都会人寿、姚明成为中国人寿的全球形象大使,而后者的例子不胜枚举,范冰冰高调代言诗柔丝袜品牌、小S代言塑身内衣、山楂树之恋男女主角代言电器、王菲“代言”语音微博……
“喂!我是葛优啊,哦,电话车险?选平安!品牌大,理赔快,身边好多人都在用……”,这是2007年第一则获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电话车险广告。正如葛优的经典台词“相信群众的力量,买东西当然要选最多人在用的!”平安电话车险自获得保监会批准经营后,公司业绩连年翻番,牢牢占据90%以上的市场份额。主动打进电话的客户增长率超过100%,远超其它渠道的续保率和超低投诉率证明了其在后续服务方面的绝对优势。而自2010年12月起,“戛纳影帝”葛优、“金鹰视后”海清正式共同担任中国平安的保险代言人,今后将凭借其亲和、平民的形象进一步深化中国平安与客户的沟通。
无独有偶,台湾的小天后Jolin蔡依林近日也悄悄拍了广告,台湾中国人寿砸重金礼聘她做形象代言。而在更早之前,乐团“五月天”担任台湾三商美邦人寿的形象代言,不过广告内容以人员招募为主。
曾有罹癌病史的台湾艺人傅娟在电视上推荐防癌险,搭配故事情节的画面,这支广告打动不少电视族的心,进而打电话到保险公司投保。偶像代言也不是只有年轻的才有效!近来台湾寿险公司瞄准银发族,频频推出多档广告,以“资深偶像”代言,诉求老年保单,寿险公司更为这些资深偶像砸下近亿元新台币的广告费。
自2006年以来,美国人寿、康健人寿、中泰人寿这三家外商寿险公司,积极投入台湾银发族保单。率先推出的美国人寿,强调100%投保、不问病史、免体检的“一定保”;康健人寿则取名叫做“保证保”,中泰则是推出“来就保”(永保安康)的保险,把投保年龄上限由过去业界的七十五岁拉高到八十岁,掀起一阵轰动。不过,不管是“一定保”、“保证保”还是“来就保”,这些商品背后都引发信息揭露不完整的争议,让银发族面临“投保了不一定理赔”的信息不对称风险。
台湾消费者保护基金会指出,这类“保证承保”商品由于免体检,因此特别设计“二年等待期,即二年内自然身故,不理赔,但许多银发族在投保时并不清楚;其次,保险公司不可能做赔本生意,免体检的结果必须把风险费率拉高,因此保费约比一般寿险高出五成,但这类商品广告却以“每日”保费分摊金额的手法,让银发族以为保费非常便宜。
“保证承保”的商品让银发族误以为投保之后,可以高枕无忧,但理想与事实可能落差很大。首先,必须在二年等待期之后,合同的理赔效力才开始,而且保障的是受益人,非银发族本身。其次,多数银发族最需要的是疾病医疗险,但业者以寿险附加伤害医疗险,如果是一般疾病住院,并不在理赔范围内。因此,有学者指出,这类保单不见得是银发族最需要的。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代言的产品出了问题,代言人有无连带责任需分摊?
台湾金管会认为,保险商品广告代言属于广义的招揽行为,业者得慎选代言人从事商品内容或保单条款的说明,并依照保险业务员管理规则规定,招揽行为所衍生的损害,都需依法负起连带责任。
明星艺人想要代言台湾保险广告,得先有保险业务员资格!最近台湾金管会颁布新措施,自2011年1月27日起,保险商品的广告代言人,必须具备“保险业招揽人员”证照;若已制播成广告,给予六个月的调整缓冲期。换言之,在法令颁布前,已经开始播放的广告在下半年就得下岗;例如,傅娟为康健人寿代言的“新加倍守护防癌险项目”电视广告,下半年便不得再播放。这项新规定又被市场称为“傅娟条款”。
Jolin蔡依林的台湾中国人寿广告推出时间适逢台湾金管会颁布新政,是否应于考取相关证照后才能播出?多有争议!寿险公司自主解释,蔡依林两支广告都是中寿的形象代言,并没有替任何一张保险商品代言,广告当中也没有提到保单相关条款或内容,代言人不须要考证照。显然寿险公司的商品广告营销策略是:以蔡依林的活力形象诉求年轻族群!广告里最后一句:“……我相信中国人寿----投连型保单的专家。”这句踩踏法令灰色地带的词,可得让保监官员小伤脑筋。不过,蔡依林是否了解“投连型保单”是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