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月国家教育部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国家标准制定启动会议,我校接受国家教育部委托项目国家高等职业教育《预防医学专业教学标准》的标准制定工作,2019年3月,国家卫生行指委在云南省昆明市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召开卫生行指委第二批《专业教学标准》启动研制工作会议,此项目的制定工作经过组织机构的确定,研制方案的设计,行业、学校、学生的三方社会调研,历时二年的研究时间,于近日结题圆满完成。
由我校学校副校长刘伟、校长袁兆新相继分别承担的这项国家教育部委托的高等职业教育《预防医学专业教学标准》制订项目课题牵头单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学校李新教授担任项目组组长,本标准由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承担制订工作。起草专家组成员由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组成,共有20余人参与本标准的制订工作。
本标准起草前面向16个省(市、自治区)490家各级专业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等预防医学相关行业机构、15所院校、224名实习生组织了深入的调研工作。主要针对高职高专院校预防医学专业就业岗位及主要工作任务、专业定位、行业人才需求、专业办学基本情况、教学效果评价等方面,采取专家、教师和学生访谈,座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同时召开了6次研讨会,参与人员150余人次,对调研内容和结果进行了系统分析研究,项目历时两年,并经数轮专家组审核,最终通过教育部验收并发布。全国卫生健康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对我校的《预防医学专业教学标准》的制定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与祝贺,对我校为高等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建设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在国家职业教育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高等职业教育《预防医学专业教学标准》的制定与颁布将对我国预防医学专业建设教育改革起到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今后预防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疫情预防、疾病控制等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我校牵头国家高等职业教育《预防医学专业教学标准》研制项目,体现了学校专业建设水平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的建设实力和影响力,是教育部、全国卫生健康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对我校教学改革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信任。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