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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审言的《欢喜诗》

(2010-05-24 07:35:01)
标签:

欢喜诗

杂谈

分类: 玉吅读碑

     http://s14/middle/4ee81b76g874b671f841d&690

 

    杜审言是杜甫的祖父,有关他的各种文献,都不忘提到武则天命他作《欢喜诗》的故事。可很少有人注意,故事的背后还隐含一段辛酸。

    故事以《旧唐书》的记载最详,引录如下:“(杜审言)累转洛阳丞,坐事贬授吉州司户参军。又与州僚不叶,司马周季重与员外司户郭若讷共构审言罪状系狱,将因事杀之。既而季重等府中酣宴,审言子并,年十三,怀刃以击之。季重中伤死,而并亦为左右所杀。季重临死曰:吾不知审言有孝子,郭若讷误我至此。审言因此免官,还东都,自为文祭并,士友咸哀并孝烈,苏颋为墓志,刘允济为祭文。后则天召见审言,将加擢用。问曰:卿欢喜否?审言蹈舞谢恩。因令作欢喜诗,甚见嘉赏,拜著作佐郎,俄迁膳部员外郎。”

    大约在1919年,洛阳出土《大周故京兆男子杜并墓志铭》,对上面的故事又有补充。综合史书与墓志的记载,故事更加完整。

    杜审言恃才傲物,故屡遭贬谪。大约在圣历二年(699),他降职为吉州(今江西吉安)司户参军。在吉州,杜审言又受到司马周季童(从墓志作“季童”)、司户郭若讷的陷害,系狱待死。儿子杜并年十六岁(从墓志作“十六岁”),自从父亲入狱,便“盐酱俱断,形积于毁,口无所言”,在沉默中筹划着大举动。

    当年七月十二日,杜并潜入周司马的府邸,墓志云:“因公府宴集,手刃季童于座。期杀身以请代,故视死以如归。”杜并与季童俱死,而周季童死前居然良心发现,留下遗言说:“吾不知审言有孝子,郭若讷误我至此。”

    不知是不是杜并的孝行感动了朝廷,杜审言得以免死,被召回洛阳,并受到武则天的“亲切接见”。接见的详细过程不得而知,但所有的材料都记录下武则天的提问:“卿欢喜否?”儿子为己而死,有何欢喜可言,杜审言只有默然拜舞。天后于是令他赋一篇《欢喜诗》,以明心迹。虽然这首《欢喜诗》没有一字流传,不过推想其内容,一定是歌颂圣天子英明神武亚克西。天后览之,果然凤颜大悦,赐官著作佐郎,不久又升为膳部员外郎。

    杜并墓志没有题写撰文书丹人的姓名,根据《旧唐书》说“苏颋为墓志”,而书写者或许是杜审言本人。史书说杜审言“工书翰,有能名”,自称“书迹合得王羲之北面”,写儿子的墓志理所当然。

    史书皆说杜审言由洛阳丞贬吉州司户参军,在杜并刺杀周季童以后,“审言因此免官,还东都”,然后武则天接见,作《欢喜诗》,授著作佐郎云云。而这份苏颋长安二年(702)四月撰的墓志称杜审言为“皇朝洛洲洛阳县丞”,这应该是撰文当时杜审言的职务。由此说明,杜并杀周之后,杜审言还做过一任洛阳县丞。墓志又说:“彼奚弗仁,子毙之以鞭挞;我则非罪,父超然于网罗。”苏颋一面感叹杜并之死于非命,一边发誓要为杜审言洗清罪名。墓志继续说:“为狱之理莫申;丧明之痛宁甚。”从语气看,至少在长安二年四月迁葬杜并的时候,杜审言的冤狱还没有彻底昭雪。所以墓志又说:“李暠终迁苏,欲仇而莫中;甘宁或备陵,既舞而空往。”这是以东汉苏不韦报仇杀李嵩而不成,三国凌统舞刀杀甘宁而落空,来比喻杜并虽然刺杀周季童,但并没有完全达到目的。

    平反冤狱的事果然在几个月之后由苏颋主持。《旧唐书·苏颋传》云:“累迁左台监察御史,长安中,诏颋按覆来俊臣等旧狱,颋皆申明其枉,由此雪冤者甚众。”这是长安二年十一月的事,杜审言的彻底平反,并受到武则天的眷顾,也应在当时。由此了解,女皇那句“卿欢喜否”,确实大有深意,而杜审言尽管心在流血,也不得不强颜说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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