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啊——上海近400宗闲置地触红线
(2010-01-22 16:38:46)
标签:
房产房产/置业其他频道商铺门面商铺地产杂谈 |
分类: 商铺地产 |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1月20日颁布的《关于本市开展闲置土地登记的公告》或许比原想象中的范围更广:不仅那些从未开工过的闲置土地,被要求在3月22日前在市区各级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登记;那些一期项目虽然已经开工,但二三期地块时隔一年仍未动工的项目,也被要求备案登记。这一做法或使一些开发商通过拖延开工周期达到“合法囤地”变得不再“合法”。
近400宗闲置地触“红线”
1月21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了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整治闲置土地的强硬举措。
根据提供的上海市闲置土地清单,有100幅左右有明确土地出让时间的闲置土地,已经满足了“土地闲置满两年”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条件限制。另有近300幅没有明确出让时间,但出让合同签订已经超过2年的闲置土地。
按照新规,只要上述土地不进行登记,就可以被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无偿收回。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闲置土地窗口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即使项目已经部分动工,但如果开工时间超过合同规定,一样会被算作为闲置土地。而如果项目的一期用地已经竣工,二三期用地在一期项目竣工一两年后仍然未开工的,也必须向上海市规土局备案、登记。
按照上述规定,今年3月22日以前在上海市区两级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登记的闲置土地数量将非常庞大。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1月,上海已批准但未建设的开发用地土地面积为9423.5927万平方米,可建面积为12414.4456万平方米,总面积几乎和上海市政府手中未出让的土地面积相当。
“合法囤地”或不再
有业内人士认为,上海对闲置土地的“清理风暴”可能只是虚张声势。此前,《每日经济新闻》也曾报道,上海一些开发商利用拖延项目的开竣工时间,达到“合法囤地”的效果。
分析师薛建雄称,按照上述政策要求,开发商必须先领取全部土地的建设许可证,才有可能“囤地”。
方方地产咨询机构咨询经理赵豫川认为,此次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的征信,不仅仅是要了解闲置土地的开工时间,还要了解项目的竣工时间。如果开发商未按自己提供的竣工时间准时竣工,很有可能会被政府部门查处。他认为,从上述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工作人员的表态来说,这次政府对闲置土地处理是动了真格的。
不过,开发商对上海处理闲置土地的新规似乎不太清楚。记者采访爱建股份、界龙实业等多家上市公司董秘,均被告知“不知此事”。另有几家开发商表示,所列的闲置地块,或已经转让,或公司正谋求退出项目股份。瑞安地产相关人士则表示,瑞安在卢湾的几幅地块是由于动迁的关系尚未能开工,基于政府动迁亦要分段来进行。公司亦要分段来进行开发,并无囤积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