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邵彦和大六壬断案新编 终身章
2:袁知镇癸酉命三十六岁,占终身。
戊申年十一月戊戌日丑将卯时课。
朱合勾青
卯辰巳午 青 虎 贵 朱
兄 辛丑 贵
蛇寅 未空 午 申 丑 卯
财 己亥 阴
贵丑 申虎 申 戌 卯 戊
子 丁酉 常
子亥戌酉
后阴玄常
邵先生曰:
此极阴课,戊土死于卯,败于酉。初传贵人,享父之福。中传临官加丑,亦秉父之财。末传酉为日败,又是本命,而加于亥,主自身自败坏矣。中水末酉,必因酒色也,又乘阴常。丑土归酉北而倾,必因酒色而成痨病。亥四酉六,主四十六岁亡。后又因有服尊长为主,凡事尽决于他。盖以宅上见申,戊土生于申,故为有服尊长也。后俱因。
神言易
点滴之见:
干上卯鬼乘朱雀临身,难免口舌官司缠身。初传丑乘贵,贵为父亲类神,丑为房屋土地类神,所以断享父之福。中传亥为日干之财,加在丑贵父类神上,是为父之财;亥又为丑贵所克,更是为父之财,是以断秉父之财。末传酉为日干败神,又是本命,本命作败神正是自身自败也。酉为败神加在亥上,酉见水则为酒。亥为色,酉为酒,所以败坏在酒色上。病症以因酒色而成痨,为何不断因酒色而致肝病呢?或两者皆是病亡之因。断其四十六岁亡者,末传酉加亥上,亥四酉六,四十六之数也。
日干死于卯,败于酉,为何不以卯加戊断而以酉加亥断?原因或有三:一,以病症断死期,酉加亥本命自败之应;二,以归计门断死期,占终身或以末传酉加亥为终结。三,以本命加临末传之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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