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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为什么要嫖娼

(2014-02-12 14:17:03)
分类: 海上花
41岁的阿瑟(Arthur)因涉嫌嫖妓于2008年9月5日被捕,他的照片被登在了美国芝加哥警署的网站上。在这家门户网站上出丑的人远不止阿瑟一个。59岁的塞缪尔(Samuel)和34岁的乔斯(José)也在9月5日被捕后上网示众一个月。

在不同国家和不同研究之间,嫖客的比例有着很大的不同。蒙松指出, 14%的荷兰男性曾经买春,而西班牙男性买春的比例高达40%,在卖淫同样合法的德国,曾为性服务买单的男性比例高达75%。但另几项针对德国的评估得出的比例则要低很多,仅25%。在泰国,卖淫是非法行为,但是得到了公众的普遍接受。一项研究显示,95%的泰国男人曾与娼妓共眠,比例之高令人咋舌。

抛开具体数字不论,买春行为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因而心理学家无法单纯地用病态加以解释。研究人员就男人买春的动机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有人认为,买春行为能缓解一般的心理痛苦,例如在性、爱以及浪漫等方面的缺憾。有些人对嫖客就不那么客气了,他们认为驱使男性买春的动机不过是沙文主义,例如主宰与控制女性的欲望。

嫖客遍布各个国家的所有经济阶层,他们的买春动机也各不相同。嫖客身上并不存在异于其他男性的显著特征。对男性买春最简单的解释当然是他们喜欢这么做。毕竟,大多数人愿意在与性行为快感相当的活动中花钱。然而,男性通常能在正常的亲密关系中获得free的性爱,同妓女发生性关系还要冒社会和健康方面的风险,他们为什么还要花钱买春呢?

在1994年公布的一项调查中,德国柏林自由大学的心理学家迪特尔•克莱伯(Dieter Kleiber)让600名嫖客填写了弗赖布格人格量表(Freiburg Personality Inventory),结果并未发现特定异常。他只在冒险行为与缺乏安全措施的性行为之间现了关联。举例来说,要求在性行为中不使用安全套的人,在攻击性项目上得到的分数也较高。相比其他嫖客,已婚的和富裕的嫖客更青睐没有安全措施的性行为。克莱伯总结说:“一个男人的生活越是安全有序,他就越觉得自己不易受伤。”

许多专家都主张,女性性工作者并非卖淫行业的真正推动者。这个行业能够存在,是因为无法同女性正常相处的男性对此有大量需求。1999年瑞典推行的一条法律就体现了这一原理——自新法实施之日起,卖淫合乎法律,买春却按违法论处。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美国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研修班和培训课程,旨在预防心怀不轨的男性在女性身上重复这项被许多人看作是犯罪的行为。

非法
这些国家禁止卖淫及相关活动,如介绍卖淫、开办妓院等。对性服务提供者及其客户可以提起诉讼。

中国、古巴、埃及、印度、伊朗、日本、肯尼亚、菲律宾、罗马尼亚、卢旺达、沙特阿拉伯、南非、韩国、美国(内华达州除外)、瑞典(卖淫不犯罪,嫖娼犯罪)。

合法但受到限制
在这些国家,卖淫属合法行为,或者说不算犯罪。但开设妓院和介绍卖淫会受到起诉。其中有些国家对卖淫还加以规范,比如要求女性性职业者在国家机关登记,并定期接受健康检查等。

阿根廷、奥地利(受限制)、比利时、巴西、加拿大、丹麦、英国、埃塞尔比亚、法国、冰岛、以色列、意大利、墨西哥(受限制)、挪威、秘鲁、塞内加尔(受限制)、新加坡(受限制)、瑞士。

合法、规范化
国家允许卖淫及相关服务,但会加以监管,如禁止强迫卖淫,设立年龄限制;妓女须登记并定时接受健康检查。

德国、希腊、荷兰、新西兰、土耳其。


原作者:尼古拉斯•韦斯特霍夫 翻译:红猪    转自《妞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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