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居蕃”考
(2009-12-25 12: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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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文化《水经注》漳水王居高阳杂谈 |
此文原载《文物春秋》2004年第2期
提
关键词:亳
自来说汤都者,皆以“汤居亳”为据。然《尚书·商书序》云:“自契至于成汤八迁。汤始居亳,从先王居。”此先王当指契。《世本·居篇》云:“契居蕃。”据此,汤从先王居之“亳”,实即先王契所居之“蕃”。这就是说,汤“从先王居”乃是回到了先王契的发祥地。此是汤灭夏以前的一次迁居,具体地说,乃是“八迁”中的第八迁,而非灭夏以后建立都城。《管子·轻重篇中》云:“夫汤以七十里之薄,兼桀之天下。”说明的就是这一历史事实。亳、蕃、薄,实指一地。明乎此,“汤居亳”不是寻找汤都的出发点,而应该是探寻商民族起源的切入点。本文对“蕃”之地望做一初步探讨,期以引起学界对此问题的关注。
一
蕃之地望,在古文献中并无线索可寻。邹衡先生考证“契居蕃”,同意丁山先生“商人发祥地决在今永定河与滱河之间”的结论──这无疑是正确的;但二位先生俱以今河北省平山县古“蒲吾”(亦作“番吾”)城当之,却未必妥当。[1] 江林昌先生对先秦两汉有关“汤居亳”的资料进行梳理,认为亳有汤建国前亳邑和建国后亳都之别,这是有创见的。但其对亳邑在豫北的“内黄亳”和“汤阴亳”中求之,却脱离了孟子所说的“汤居亳,与葛为邻”的事实,故仍不算确解。[2]
商汤灭夏是改朝换代,它需要长时间积蓄力量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古文献和考古资料均证明,商夷结成联盟即其准备工作之一。古代民族之交往,居地相邻是首选地区。蕃之地望,正是由此指示给我们的。
属于东夷部落的岳石文化分布范围,“以山东为中心,南面包括江苏的淮北地区,北面可能进入河北,东北抵达辽东半岛的旅大地区,有着同山东龙山文化基本一致的分布范围。”[3] 关于进入河北的地域,李伯谦先生说:“其影响所及,往北可到河北省保定地区白洋淀附近。” 白洋淀地区正处于先商文化分布区域。据李伯谦先生考证:“先商文化主要分布于河北省南部和河南省北部,北起北易水,南至沁水,东自古黄河以西,西达太行山系,与古籍记载的商族先公活动范围亦相吻合。”[4]由此可知白洋淀所属的冀中,是先商民族与东夷部落相互联系最早的地区,或者说,商夷民族在这里已有了长时期的接触。古博水与古葛城均处于此地,而且为近邻。我们有理由说,“蕃”指博水,古葛城应为古葛国所在地。
关于汤灭夏的作战经过,《诗·商颂·长发》云:“韦、顾既伐,昆吾、夏桀。”然而在这之前,汤首先灭掉的是葛国。《孟子·滕文公下》记灭葛事最详:
汤居亳,与葛为邻,葛伯放而不祀。汤使人问之曰:“何为不祀?”曰:“无以供牺牲也。”汤使遗之牛羊。葛伯食之,又不以祀。汤又使人问之曰:“何为不祀?”曰:“无以供粢盛也。”汤使亳众往为之耕,老弱馈食。葛伯率其民,要其有酒食黍稻者夺之,不授者杀之。有童子以黍肉饷,杀而夺之。《书》曰:“葛伯仇饷。”此之谓也。为其杀是童子而征之,四海之内皆曰:“非富天下也,为匹夫匹妇复雠也。”“汤始征,自葛始”,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
《孟子·梁惠王下》又云:“臣闻七十里为政于天下者,汤是也。”并引《书》曰:“汤一征,自葛始。”
孟子所言,有两点尤可注意:其一,此时的汤拥有的土地仅为七十里;其二,与葛是近邻──近到可以前往助耕,老人和孩子可以前去送粮食和吃食。目前学术界关于亳与葛地望的现有答案,还没有似古博水与古葛城吻合者。下面先说古葛城。
《水经注》卷十一:“滱水又东迳依城北,他说无依城之名,即古葛城也。《郡国志》曰,高阳有葛城,燕以与赵者也。”此葛城即今之保定市安新县安州镇。据《安新县志》 ,安州在战国时名“葛城”,西汉时“葛乡(葛城)隶属涿郡高阳县”。“东汉末年,曾在葛城置依政县(又名依城县),属河间国,不久即废。”三国魏文帝黄初三年(222年),“依政县又名依城县”。晋武帝太康二年“葛城名依城,属河间国高阳县。”[5]据此,可知郦道元所云依城即葛城不诬也。
葛城(今安州镇)东邻白洋淀。随着白洋淀水的变迁,先后在淀区发现梁庄磁山文化遗址、留村仰韶文化遗址及商周遗址多处。说明这一地区在远古时期就有人类活动。由此看来,虽然葛城的历史在古文献中只能追溯到战国,但其实际存在的历史应该比战国还要遥远。
二
如果“高阳葛城”乃古葛国之说能够成立,那么,汤“从先王居”之亳即蕃,必为与葛为邻的古博水。
古博水今已不存。《水经注》所写博水虽已不是夏商时模样,但博水本不是大河,不管其怎样变化,都不会出于这一地域,故仍可从《水经注》中窥其大概。
关于博水上游。《水经注》卷十一云:“(博)水出望都县东,南流迳其故城南,王莽更名顺调矣。”望都故城在今保定市望都县今治西北十七里故县村。博水至蒲阴县汇为一淀。郦道元极力摹写淀区风光:“又东迳阳城县,散为泽渚,渚水潴涨,方数里,匪直蒲笋是丰,实亦偏饶菱藕,至若娈童丱角,弱年女子,或单舟采菱,或迭舸折芰,长歌阳春,爱深渌水,掇拾者不言疲,谣咏者自(相和),于时行旅过瞩,亦有慰于羁望矣,世谓之为阳城淀矣。”汉之蒲阴县在秦代为曲逆县,今保定市顺平县。故城在今治东南十里处,位于古望都县东。《水经注》引《后汉书·郡国志》曰:“蒲阴县有阳城者也,今城在县东南三十里。”今其地仍有阳城村。此写淀区风光虽不是夏商时事,亦可识其物阜人丰也。
关于博水中游。博水似有一段与滱水平行的流向。《水经注》记滱水“又迳博陵县故城南”,郦道元引《地理风俗记》云:汉质帝本初元年(146年),桓帝刘志“追尊父翼陵曰博陵,因以为县,又置郡焉。”是说陵因近博水而曰博陵(今蠡县地),县、郡又因博陵而名之。可知博水曾流经今蠡县地。
关于博水下游。《水经注》引《汉书·地理志》云:“博水自望都东至高阳,入于河。”此“河”指黄河。黄河在周定王五年(602年)改道南移,“则今所行非禹之所穿也”(《汉书·沟洫志》)。禹时的黄河,经葛城合博水东至今天津入海,白洋淀即在黄河故道的基础上形成。从现在的行政区划看,安州(古葛城)所处位置即靠近高阳一侧,故其在历史上曾屡属高阳。在夏商时期,博水与葛同在古黄河左侧,故分别生活在博水流域和葛地的这两个部族,在交往上非常便利。孟子所言汤与葛的关系,只有在这里才是现实,而非虚言。
据《水经注》,博水在中途汇来之水,上游有濡水及其支流苏水、蒲水,蒲水有支流鱼水等;下游有徐水及其支流沈水、曹水,曹水有支流歧山水等。博水发源于太行山东麓望都故城附近,逶迤东进,横贯今保定市南部,东经蠡县至高阳入黄河,全长百余里。所谓“汤处亳,七十里”(《淮南子·泰族训》),前引《孟子》“七十里为政于天下者,汤是也”,以及《管子》“夫汤以七十里之薄,兼桀之天下”者,正可以博水中下游流域当之。
契所居之蕃,即指博水流域。“契封于商”──古文字学家大都释商为漳[6] ──即封于漳水流域。这就是说,契在早年由博水流域迁往漳水流域,。契至汤共十四王,历四百余年,先后多次迁徙。至汤“从先王居”又回到祖先契的发祥地博水流域,从而积蓄力量并在此和东夷部落修好关系,做着灭夏的各种准备工作。汤在这里征葛,无异于是灭夏前的政治号召和军事演习。可以说,汤灭夏的全部准备工作,都是在博水流域完成的。然后才有“韦、顾既伐,昆吾、夏桀”,从而在历史上建立了强大的商王朝。
三
亳字有多种写法,诸如蕃、薄、博等。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
亳字在现今看来,只是地名的专用词。亳何以为亳,只能从造字的角度求之。于省吾先生谓“甲骨文亳字所从之乇,与宅字下从之乇形同。”[7] 据此我们看到,亳字的下半部分,显然为宅字的略写。若此,亳作为地名,乃是有住宅的地方,亦即居民点。这与春秋战国时期将同样内涵的概念称“邑”相同。亳之与邑的区别,仅仅在于读音不同──这种区别表示的意思是:将居民点称之为“邑”,是周民族的习惯;而将居民点呼之为 bo,则是商民族的“专利”。
商民族为什么将居民点呼之为bo,这应该与他们长期生活在博水有关。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于将自己的住地呼为bo,bo在他们的意识中自然也就成了居住地的专用名词。积习难改,于是他们把 bo 带到了四面八方。至于“亳”字,那是造字的专家按照一定规矩造出来的规范字。不理解造字本义的人当然不会理会它,只管以 bo 呼之,或根据 bo 音书写自己想写的字。于是,与亳相异的其它字就频繁出现了。这就是说,不管亳字有多少种写法,也不管今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等地在历史上有多少名“亳”的地名,其源盖出于今冀中地区的古博水。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认为,先商文化遗址的分布范围,主要集中在两个区域,一是冀北豫南的漳水流域,二是冀中的古博水流域。前者是自契至汤时期商民族的活动区域,后者即是商灭夏前汤部族的活动区域,更是商的先祖契及其以前商部族的活动区域。邹衡先生主张将黄河流域的龙山文化分成四个系统:“东方是山东龙山文化;西方是陕西龙山文化及其有关的齐家文化;北方是河北龙山文化;中南部是河南龙山文化。”[8]将河北龙山文化列为单独的文化系统与其他龙山文化区别开来,是十分必要的,其积极作用必将在考古实践和考古学研究中显现出来。探讨商民族的起源,既要研究漳水流域先商文化与河北龙山文化及其他相邻文化的关系,更要注意力放在冀中的古博水流域。20世纪80年代后叶笔者曾参加原保定地区的文物普查工作,深为此地区商及商以前古遗址的丰富而兴奋。为考古界所注目的徐水南庄头新石器早期遗址,就是在此次普查中发现的。同在徐水,这次普查将韩家营遗址的文化性质定为“先商”,将文村遗址的年代定为“新石器至夏商”。象这样属于夏代范畴或包含有夏代范畴的遗址,多发现于今保定市的东部地区。这正与博水中、下游流域的地望相吻合。加强对这些遗址的发掘和研究,探索其与河北龙山文化的关系,以及与漳水流域先商文化的关系,对于解决商民族的起源问题,应该是一条正确的途径。
注
[1]邹衡:《论汤都郑亳及其前后的迁徙》第211-212页,见《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
[2]江林昌:《夏商周文明新探》第213页,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
[3] 山东省考古研究所:《前进中的十年》第168页,《文物考古工作十年(1979-1989)》,文物出版社,1998年。
[4] 转引自江林昌《夏商周文明新探》第211-212页,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
[5] 安新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安新县志》第11-12、79-80页,新华出版社,2000年。
[6] 陈昌远、陈隆文《论先商文化渊源及其先公迁徙之历史地理考察(下)》,载《河南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对此有详细征引,可参看。
[7] 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第168页,中华书局,1979年。
[8] 邹衡:《关于夏商时期北方地区诸邻境文化的初步探讨》第256页,见《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