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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故亊之十

(2020-08-18 20:41:49)
标签:

情感

文化

分类: 我的文章
      1977年7月,结束了又一次农村工作,我被分配到凉山州政法机关工作。我到单位政治处报到后,安排在机关办公室做秘书工作。当时机关宿舍紧张,暂时没有房间,我临时在办公室安了一张床,用文件柜把床和办公桌隔一下,这就是我分到机关工作后第一个家。
     我在办公室里住了差不多半年,单位分给我了一间不到10平米的住房,房间里能安下一张单人床,一张桌子和椅子,这就是我的家了,一个单身狗的家。
     我的家到办公室100米左右,到公共厕所50米,到机关食堂不到200米,工作、生活都很方便,我对自己这个家很满意。
那个年代一个单身狗的家非常的简单,床、桌子、椅子是单位里配的,我的私有财产就是床上用品,一个皮箱装的是衣物,还有几本自己买的书,再就是脸盆、毛巾、热水瓶、水杯等等,唯一的电器是一只手电筒。就是这样,比我在农村当知青时的家不知好了多少倍了。
     我在这个家住了一年多。1978年,国务院批准撤销四川省西昌专区,将原来西昌专区的西昌、冕宁、德昌、会理、会东、宁南、盐源、木里8个县合并归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州州府设在西昌县。1979年1月,我从昭觉县前往西昌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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