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杀人犯与药家鑫杀人案有何关系?听我慢慢说来。
我刚当警察时,那是在1978年吧,一个小县城偏避的山寨里发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一名年仅16岁的花季少女被人强奸后杀死。
我同两名经验丰富的侦察员赶到现场。案件侦破还顺利,当天就破了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事隔30多年,杀人案犯的名字己忘了,就暂时称他为强犯吧。
基本案情是:这天强犯起个大早,赶着牛去犁地。这时一个年轻美貌的少女从地边路过,强犯见后顿生邪念,将少女拖到地里强奸了。强奸就奸了呗,可干嘛还要杀人呢?
故事说到这里,联想到药家鑫,药当时开车撞了张妙,撞了就撞呗,为什么要杀人呢?
两件案子,相隔30多年,却有很多相同与不同。
首先年龄相同,都是20出头的男性青年。
但身份有很大的不同:
强犯是一个小学未毕业的生活在偏僻山寨的农民,
药家鑫是一个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生活在繁华都市的大学生。
案情也不同:
一个是强奸少女,
一个是撞伤少妇。
但结果相同,都变成了杀人犯,而且杀人的理由也惊人的相似。
先说强犯吧,当他用暴力对少女实施强奸后,少女流着泪对他说“我认识你”。少女这句活,让强犯很害怕,他拿起拴牛的皮绳残忍地将少女活活勒死,强犯杀人灭口后,牵着牛逃离了现场。
再看药家鑫吧。当他驾车撞伤张妙后,张妙去记药家鑫的车牌号,张妙这一行为,也让药家鑫很害怕,他拿出刀残忍地将张妙杀死,药家鑫杀人灭口后,驾车逃离了现场。
两起案件,在社会上所引起的反响不同
强犯杀人后,山寨的人,包括强犯的家人没有一个人同情他,他们找到办案人员要求严惩强奸杀人案犯。
药家鑫杀人案发生后,包括媒体、法律专家、律师、药的亲人、同学、网友等等都对药家鑫表现出莫大的同情,他们同情的理由是,药家鑫是是因为被害人张妙记药的车牌号的行为,激怒了药家鑫而导致药拔刀杀死张妙,是被迫杀人,是激情杀人,不该判处死刑。
用这种理由去评判30多年前的那个强奸杀人犯,是不是可以认为,强奸后杀人是因为受害少女说了“我认识你”这句话激怒了强奸犯,杀死少女也是被迫杀人,是激情杀人,不该判处死刑。
按照这个荒唐的理由,该指责的是被强奸后又遭杀害的少女和被撞伤后又遭杀害的张妙。是呵,被撞就撞了呗,记啥子车牌号嘛,被强奸就奸了呗,说啥子认识你的话嘛。
但人间自有正义在,山寨里的那个强奸杀人被依法判处了死刑。那个被害的少女,法律为她伸张了正义,她可以瞑目了。
4月22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这并不是最终结果,那些同情药家鑫的人还会以各种方法和手段去保药家鑫,那个可怜的受害者张妙还不能瞑目呵。
今天的社会与30多年前相比,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天地变化。但社会道德方面是前进了,还是倒退了,我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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