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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建议 |
建议把每年的5月12日确定为“防震减灾日”
32年前,唐山大地震把一个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夷为平地,造成24万多人死亡,16万多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亿元。面对如此巨大的灾难,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人们总结的是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如何指引抗灾救灾,把抗震救灾的成绩总结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而认真吸取唐山大地震的教训,开展防震减灾这方面的工作却做的不好。
32年过去了,这期间我国也发生了几次6级以上的地震,如1996年2月3日,发生在云南省丽江的7.0级大地震,但因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远比唐山大地震小,之后,人们慢慢淡忘了。而随着时间的流失,象唐山这样的大地震在很多人的记忆中逐渐淡化,人们的地震知识越来越少,防震意识越来越低,减灾措施越来越弱,象成都这座历史上与地震无缘的城市,人们对地震的了解是很少的,基本上是座对地震不没访的城市。
然而,突如其来的“5.12”汶川8.0级特大地震,不仅波及面广,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巨大,而且给人们的心理上也造成很大压力。面对建国以来最大的自然灾害,人们开始思考,我们如何面对地震。
1995年1月17日,日本阪神地区发生7.3级大地震,造成6434人遇难。为了提高全体国民的防灾意识,日本内阁确定每年的1月17日为全国“防灾和志愿者日”。每年这一天,日本全国各地都要进行有市民和消防队参加的防灾训练,电视台也播放防灾知识节目。
1989年12月,第44届联大决定从1990年至1999年开展"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活动,规定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为"国际减少自然灾害日"。2001年联大决定继续在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纪念国际减灾日,并借此在全球倡导减少自然灾害的文化,包括灾害防止、减轻和备战。
国际减灾日开展17年来,每年都确定一个主题,但还没有一个是关于地震的。
中国是一个地震多发的国家,地震给我们造成的灾害超过其它自然灾害,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所造成的损失,要若干年才能弥补。
为了加强对地震的防范,减轻地震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建议把每年5月12日确定为“全国防震减灾日”。通过这项活动,不断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增强国民的防震意识,提高防震减灾的各项措施,把地震发生后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