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场土豪婚礼上了新浪网和其他媒体的新闻,凑巧的是我也去参加了这场婚礼。新郎的父亲是我市一个行业商会的会长,新娘的父亲是我市一个镇的首富,这样的婚礼不土豪才怪。
为了参加这个婚礼,我准备了一个1800元的红包。也许对一般工薪阶层而言,这个红包有点多,但送礼对象是土豪,这个红包就不算什么了,因为土豪给参加婚礼的宾客所准备的礼品也是相当丰富的。没想到的时,过了几天,这个会长亲自将我们送去的红包给退了回来,并说:凡是参加婚礼的所有公职人员的红包一律不收,并说要相信他土豪的实力。呵呵,这是句半开玩笑的话,他不差钱不假,但我分析还有另一层原因,就是以后公职人员的孩子办喜事,按照八项规定是不能收红包的。他现在收了红包,以后要还的话就会有麻烦了,所以索性不收。我觉得他考虑的比较周到。
由这件事情让我想到了这个话题。几乎所有的公职人员都或多或少地参加过亲朋好友办的婚礼,送礼肯定是免不了的,反正今后自己或子女办喜事都能收回来。但是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就不能再收红包了,这就使以前送出的红包有去无回了。当然,之前不乏有官员趁子女办喜事时大捞一把,借机受贿敛财,这肯定是要严肃处理的。但是也不能搞一刀切,把原本正常的人情往来给腰斩了。公职人员本来收入就并不高,当初送出的人情就权当储蓄了,待自己或子女办喜事时可以收回以弥补一下婚礼的费用,这无可厚非。在中国这个社会,想让公职人员脱离社会现实,至少目前来说是无法做到的。
反腐是对的,但不是腐败也反就不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