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日,汽车玻璃被小偷砸碎,于是找保险公司要求理赔,虽然最终他们赔付给了我,但是赔付的经过却是一波三折。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一早派出所打我电话,说有人报案我的汽车玻璃被小偷砸了。然后派出所警察也到了,拍照取证后,让我到派出所去做个口供。处理完以后,我开始打中保财险公司95518的报案电话,可是始终不能打通。我想车子没玻璃不安全,于是到修理厂先把玻璃安上了。回来后又打中保公司电话,一直到上午11:00多才打通。把案情说明后,让我一会儿等他们的回音,可等来的却是不能赔偿的回复。中保财险公司的理由是:汽车玻璃已经安装了,再理赔不符合保险理赔程序,必须要先现场拍照、取证、估价,才能赔付。
我跟中保公司说明我的理由:一是因为一上午打不通95518的电话,汽车没玻璃长时间停着不安全,才先去安装;二是派出所已经做好了现场取证、拍照工作,保险公司想要的情况,包括照片、证明等我都可以到派出所拿来给你们;三是这不是汽车相撞造成损坏的事故,需要你们先损失程度进行估价再维修,一块汽车玻璃的价格是明确的,只要按市场价格加上人工费计算就可以了。
但是中保公司根本不听我的说明,坚持以不符合保险理赔程序为由拒绝理赔。
第二天我给保险行业协会打电话投诉,不久,中保公司人员又给我来电话,说我当时话没说完就把电话挂了,操之过急了,并说这是个小事情,让我过去办了吧。我说你们不给赔我当然急,才会投诉,如果你们说能赔,我会急吗。虽然一块玻璃才200多块钱,但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我的正当权益是否能得到维护还是受损的问题。刚刚过了3.15就发生这样的事情,难道不该中保公司认真进行反思吗。
值得一提的是保险行业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还是起到积极作用的,我对他们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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