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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车险手续费上限为哪般

(2008-11-28 17:31:34)
标签:

保监会

汽车保险

秩序

名义

市场竞争

杂谈

分类: 三、杂谈
    近期,保监会出台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包括直销、个人代销和渠道代理的所有车险业务,统一执行商业险15%、交强险4%的手续费、佣金上限,不得以任何方法突破。这就意味着原来车主可以根据保险公司手续费、佣金返点的高低加服务水平来选择保险公司投保已经行不通了,只有以抽象的、单一的所谓服务好坏来选择了。

    这个借规范财产保险市场名义出台的政策目的真的是为了规范财产保险市场吗?未必。本人没觉得在这项政策出台以前,我们的车辆保险市场怎么乱了套了,反而是实实在在地给广大车主带来了利益,保险公司也是过得好好的。出台这项政策,无非是保监会这个干爹眼看着一个个干儿子(财险公司)的一些利润让给了车主,太便宜车主了,有点不舒服。反正不管保险公司返点多少,你们车主都得保险。而保险公司主动减少返点的话怕丢失一部分客户,所以还得干爹出马,贯以“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的美名,强行让车主多掏点,让干儿子们多赚点。你们钱掏得多,市场秩序就规范了;反之就不规范了,有这样的歪理吗。其实无非是管理者在为保险这一赚取高额利润的暴利行业保驾护航。

    再说从市场经济允许合理竞争这一角度看,保险是一种纯粹的商业行为,我们现在有那么多的保险公司,通过相互竞争赢得市场,不行就被淘汰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保监会这么一来,把应该市场化的车险市场变成了一个大垄断行业,成为继油价后的又一个垄断价格,使保险合同公然变成了一个霸王合同。这样的规范秩序与市场经济规律背道而驰,起到了保护强者、损害弱者的作用。

    依照这样的做法,那么以后所有超市的商品价格都必须由商务部来统一规定,菜场里菜价必须由工商局来统一制定,甚至“小姐”的服务价格也应该由公安局统一规定……,你不觉得可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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