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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车族才是弱势群体

(2007-09-30 00:08:55)
标签:

有车族

弱势群体

违法违规

公平

分类: 三、杂谈
    现在购车的人多了,交通事故也多了。人们都说汽车是强势群体,摩托、电瓶、行人、自行车就成了交通事故中的弱势群体,于是法律和执法者无视交通事故责任以及事故双方究竟谁违反了法律,片面保护所谓的弱势群体,给有车一族带来了极大的不公平。我本人亲身经历的一起事故处理很说明问题。
    我在上班途中途径一条很窄又拥挤的马路,我车速很慢,不到30码,遇前面汽车刹车,我也跟着刹车。这是就听到车后“砰”的一声,下车一看,原来被一辆电瓶车给撞了。我二话没说就打电话保警。约莫45分钟以后,交警来了,了解情况后,要求电瓶车主(约30岁左右的女人)赔偿。没想到电瓶车主蛮不讲理,说:“我又不想撞他,是他自己刹车太快”。在她、我和警察争论了十分钟以后,警察开始作事故记录,先对她说:“无论如何,你撞人家车后面,你是全责”。后又对我说:“钱不要她赔了,你自己从交强险里赔吧”。
    我于是向该警察辩论:一、你说她负全责,不赔付的话责任体现在哪里;二、交强险是赔给对方的,无责方不能赔自己;三、即使作假把责任推到自己这里,但理赔后明年的交强险费率要上浮,仍然是我自己损失。
    但该警察哪会听我辩解呢,硬说可以无责赔付的。后来就再也找不到他人了。
    我们国家的法律和执法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才能体现公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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