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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主义令人厌恶,却又无可奈何。
昨天去上高四中问校长我的事处理得怎么样,他说星期一已与野市乡政府谈好了,发我50%的生活费。我问是跟新书记还是老书记商谈,他说是新书记,星期一上任的。糟糕,本想抢在他之前给新书记送礼,没想到他这样快就上任了。我说是否鉴定了书面协议,他说没有必要。
这个结果我是不满意的。何校长说:“没办法,我已尽到了最大努力。”我说要去人事仲裁,他说这是你的权力。
去人事局,没找到人。到教育局去,没想到局长也换了。我到局长室,没人。外面站了几个人。我说找局长,就进了办公室等人。好一会儿才有一个人进来。我说找局长,他说有什么事。我把以说写的一份人事争议仲裁书给他,他看都不看,说过几天再说。我说我是下岗老师几个月没领工资,他问我什么时候下的岗,我说04年。“04年下岗的,按文件领3年的工资就没领”,他不加思索地说。我说:“按《教师法》每年都有领。他就不耐烦:“他妈的第一天上班就碰到倒霉事,找管人事的黄局长去,找晏局长去。”说着便出去了,把我一个人晾在办公室。我凉透了心,轻生的念头都有了。我不知怎样走出了大楼,满腹怨情无法诉说。想找局长解决问题,偏偏遭遇冷水。
再找人事局,管人事仲裁的小黄在。我要他为我仲裁,他又说我12月3日交上去的申请书写得不行,不能去追究学校和乡政府的责任。我只得重新写了一份,要求上岗或退职。小黄又说要先跟局长商量,一星期后给我答复。
我真的不想再等下去了。从9月份追讨下岗工资到现在,差不多快半年了。校长找了,局长换了,书记换了。除了校长比较关心我的事,其他人都想甩包袱。中国的官怎么了,难道前任领导没处理完的事,后面的领导就可以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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