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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重奖李娜60万谁说了算?

(2011-07-06 13: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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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杂文·评论
该不该重奖李娜60万谁说了算?
7月4日,湖北省表彰李娜勇夺法网女单冠军大会召开。李娜被授予“湖北跨越先锋”荣誉称号,并获得60万元奖金。会上,李娜称“感谢祖国!感谢湖北!感谢教练!是你们让我梦圆法网”。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肖天表示,李娜法网夺冠是中国体育改革创新的硕果。(7月5日《扬子晚报》)
  这年头,关于各地政府“重奖”的新闻层出不穷,奖励的理由也千奇百怪——官员招商引资要“重奖”,治理污染要“重奖”,警察抓贼也要“重奖”……也许,跟上述“重奖”比起来,把钱奖给体育冠军还算是比较“靠谱”的了。可是,有些问题还是不得不问:如此重奖,有何依据?奖金数目由谁确定?经过了怎样的程序?当然,还有最关键的一点——“重奖”的事情征求过纳税人的意见没有?可千万别是领导头脑一热的产物啊!  这年头,关于各地政府“重奖”的新闻层出不穷,奖励的理由也千奇百怪——官员招商引资要“重奖”,治理污染要“重奖”,警察抓贼也要“重奖”……也许,跟上述“重奖”比起来,把钱奖给体育冠军还算是比较“靠谱”的了。可是,有些问题还是不得不问:如此重奖,有何依据?奖金数目由谁确定?经过了怎样的程序?当然,还有最关键的一点——“重奖”的事情征求过纳税人的意见没有?可千万别是领导头脑一热的产物啊!
“重奖”之风之所以愈演愈烈,其根源在于公共财政缺乏有效监督。政府动辄就随意“重奖”,显然有违公共财政的本质和宗旨。政府自身并不创造收入,政府手里的每一分钱都来自于纳税人的税收,且政府本身也是由纳税人供养的,政府的每一项开支都应给予纳税人以充分的知情权和决定权,否则,便有违责任政府的应有之义。
由是视之,要遏制某些政府的“重奖癖”,单靠他们的“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归根结底还是要靠立法和人大的监督来为公共财政套上“笼头”。该不该重奖李娜60万,不应由政府说了算,更不应由个别领导说了算,而应该由纳税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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