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熊卓为”事件说医学教育制度
earthbear
今天看到了一则新闻。北京大学教授熊卓为博士死于北大第一医院。报道说是因为北大第一医院非法行医,造成这种草菅人命的事件的发生。网络上大量的批评,指向了北大第一医院的那几位没有行医执照的博士生。还有记者去明察暗访,试图探究北大医院有多少这种“非法医生”。
我这里可以给他一个明确的答案,去查看北大医学院的所有临床相关专业的硕士生、博士生的人数。那个就是他们想要的数字。如果他们想知道全国有多少这种顶级医院中的“非法行医”现象,去看看各个医学院的硕士生、博士生人数就好了。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每年都会公布,只是没人注意而已。
我作为一名在读的医学生,看到这个事件有着特殊的感受。因为还有不到6个月,我也要加入这个“非法行医”的队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但是,着这法律并没有被很好的执行。(我国法律太多条文被实践忽视掉了。)没有的《医师执业证书》研究生和博士生在各个医学院附属医院的临床工作中大量被使用,是我们现在医学教育的一个薄弱环节。可以说,只要对情况懂一点的人去打这种医疗官司,没有输的可能。哪怕医疗环节技术上本身没有错误,但医院违法在先。
各个医学院的附属医院,一般都是一个地区最顶级的几所医院。为什么这么多著名的医院,都要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去让学生“非法行医”?
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
第一,医学教育的传统。
本科五年中一年“见习”,就是完全不上手,跟着其他医生看;一年“实习”,就是开始上手,但是不能独立管理和处理病人,打打下手、跑跑腿。九十年代以前,学校要求实习医生应该能够独立完成小的手术,也就是说本科毕业时,至少有一次主刀“单纯性阑尾炎切除”这类小手术的经历。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医患关系恶劣,就没有主观医生敢让实习医生独立手术了。实习医生最多做到一助的位置。
硕士生三年,一般一年理论学习,有半年到一年时间在实验室,剩下的一年到一年半时间就要参与临床工作了。博士生除了在实验室的时间,一般都可以直接参与临床工作。我这里所谓“参与临床工作”,就是指真正担负起一个医生的岗位。除了刚开始半个月到一个月的适应期,就要独立的管理病人,处理病人,上门诊,甚至包括带本科和专科的学生。
这些人中,只有少部分持有《医师执业证书》,只有不到一半的学生能在毕业以前拿到《医师执业证书》。所以,可以说大部分都是在“非法行医”。
这样的一个流程,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但是全国的各个医学院基本都是这个样子,大同小异。估计这个流程的形成,有可能是民国甚至更早的事情了。想通过一纸法律条文,或者一些舆论攻击在迫使这个制度的改变,是不可行的。除非有人能提出更好的医学教育流程。
第二,我们的法律的制定,没有经过实际的考察,很多条文都是上级领导拍脑袋想出来的。
就拿这一条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一个医学生本科毕业后就有资格参加“职业医生资格考试”。假设这个学生很顺利的应届考上研究生,那么他在硕士生第一年复习准备考试,第二年参加考试。但这个证书不是参加考试就能拿到,也不是一考完就能拿到。“职业医生资格考试”淘汰率相当高,一个没有多少临床经验的学生很难通过这个考试。即使通过考试,还要近一年的时间才能拿到《医师执业证书》,那时这个学生也该硕士生毕业了。所以,按照这条法律实行,大部分的医学硕士生都会失去在临床上锻炼的机会,只能继续本科那种缩水的“实习”。那种实习是培养不出来真正的医生的。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用人单位是不会满意的;他们走上社会,社会也是不会满意的。
这还是比较好的情况,事实上大部分没有工作经历的硕士生是不可能在毕业前拿到《医师执业证书》的。因为科研发文章,以及之后找工作的压力,让硕士生很难有精力去参加这个考试。当然,能人总是有的。我说的是大部分医学院校的大部分普通学生。
另外还有一个情况,就是医生的进修。《医师执业证书》是有行医单位限制的,所以进修医生的《医师执业证书》在当前的医院是无效的。但是,医生来进修,就是来学习医院的管理和医术。医学院不让他们直接参与临床工作,他们的进修也就失去了意义。
所以,这个法律条文的可执行性太差,不符合实际工作的需要。
第三,医院的经济利益。
雇佣一个正式的医生的成本要远远高于使用硕士生、博士生以及前来进修的下级医院的医生。硕士生、博士生每个月能从科室里拿些生活补助,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如果能在把自己的生活费搞到手之外还有点节余,就乐不可支了。没有三金、没有保险、不会跳槽······可以说医院不用考虑一切问题,是最合适的干活的人。进修的医生,工资及其他支出都是由原医院承担,还要掏钱来进修,也是完全免费的劳动力,而且他们比硕士生、博士生有更丰富的临床经验。
大量的使用这种几乎免费的员工,为医院节省下来大量的经费。这也是促使这些教学医院坚持让他们“非法行医”的原因。我知道一个三甲医院的一个外科科室,上下两层楼,4个病区,进200张病床,一共一百余名临床医生。其中只有二十多名是正式的医院员工,其他都是廉价劳动力。这样的科室,科室效益不好才叫奇迹。
所以,一次医疗事故,医院赔上几万几十万,医院心甘情愿。只要不妨碍医院的正常运作就可以。低风险、高回报。
不要过分考虑名誉的问题,这些教学医院,都是在当地最好的医院了,几十年打下的基础,不是一两次医疗事故能影响的。而且天下乌鸦一般黑,你生病了,不去这家就去那家,都一样。
就以这次的“北大第一医院”来说,这次事件估计会造成很大经济上的打击。但是过不了多久,大家就会淡忘这次事件,那里照样门庭若市。毕竟,那里代表着中国医疗的最高水平。
这次是一个熊卓为,下次就是一个李卓为。
说这位教授自己和家属不知道那几个医生是没有执照“非法行医”的硕士生,不过是装装清高。大家都心知肚明。如果不出问题,皆大欢喜。出了问题,自然有替罪羊出现。
这样的事情以前发生过,现在发生了,以后还会发生。
以我的智力,我没有想出一个有效地方法彻底杜绝这类事情的发生。
悲矣!
悼 熊卓为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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