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台区2020—2021年度区级文明单位等项创建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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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台区2020—2021年度区级文明单位等项创建情况的通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围绕我区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新城区”总目标,大力开展以文明城区创建为龙头的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着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区,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支持率、满意度和获得感。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争创省级文明城区创建工作部署,全区各级各部门勠力同心、通力协作、合力攻坚,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勇于担当、勇于奉献,凝心聚力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居民质量明显改善,市民素质明显提升,为展示我区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激励各部门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坚持从严把关、确保质量原则,经过严格审核,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丛台区2020—2021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情况通报如下:
授予丛台区委办公室等78个单位区级文明单位称号,授予丛台区实验小学等21所学校区级文明校园称号,授予黄粱梦镇等5个乡镇区级文明乡镇称号,授予四季青街道窦庄社区等68个社区区级文明社区称号,授予黄粱梦镇黄粱梦村等55个村区级文明村称号,授予张雪飞等187名同志区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名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