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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升非“行书之祖”

(2010-01-29 22: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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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刘德升非“行书之祖”

                                                                            张金梁                                                             

 

在中国古代书法史中,往往将每一种书体都指定了其创造者,如张怀瓘《书断》曰:“史籀即大篆之祖也”;“李斯即小篆之祖也”;“王次仲即八分之祖也”;“程邈隶书之祖也”;“史游之章草之祖也”;“刘德升即行书之祖也”;“伯英(张芝)即草书之祖也”等[1]。张怀瓘之所以如此论说,大都因为在古代文献中有这些人对于相应书体创造的记载。今人不再相信某人创造一种书体的说法,但却承认他们应该是此种书体的整理完善者或书写水平特高者。但也有例外,即此人对于某种书体没有关系,是认为错误地理解了前人文字,而出现了以讹传讹现象,如张怀瓘所谓“刘德升即行书之祖”就是如此。

 

一、“行书之祖”问题

 

张怀瓘《书断》曰:“行书者,后汉颍川刘徳升所作也,即正书之小伪。务从简易,相间流行,故谓之行书。……刘徳升即行书之祖也。”[2]为了弄明白刘德升是如何创造出“行书”的,我们再看一下张怀瓘《书断》中对刘德升其人其事的记载:“刘徳升,字君嗣,颍川人。桓灵之时,以造行书擅名,虽以草创,亦丰妍美,风流婉约,独歩当时。胡昭、锺繇并师其法,世谓锺繇行押书是也。而胡书体肥,锺书体痩,亦各有君嗣之美。”[3]张怀瓘在论述中没提及刘德升创造“行书”方法和过程,只谓其“以造行书擅名”,证据是“胡昭、锺繇并师其法”。那么张氏之论的依据是什么呢?这需要从先唐传世文献上寻找,关于刘德升的记载最早见于西晋卫恒,其有《隶势》曰:

 

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事难成,即令隶人佐书,曰隶字。汉因用之,独符玺幡信题署用篆。隶者篆之捷也。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鹄宜为大字,邯郸淳宜为小字。鹄谓淳得次仲法,然鹄之用笔尽其势矣。鹄弟子毛弘教于秘书,今八分皆弘之法也。汉末有左子邑,小与淳、鹄不同,然亦有名。魏初有锺、胡二家,为行书法,俱学之于刘德升,而锺氏小异,然亦各有其巧,今盛行于世,作隶势云。[4]

 

文中首先论述了“隶书”形成的原因,历数了从“王次仲始作楷法”之后的梁鹄、邯郸淳、毛弘、左子邑等善隶书者的同异问题,最后说到了曹魏时期的情况:“魏初有锺、胡二家,为行书法,俱学之于刘徳升,而锺氏小异,然亦各有其巧,今盛行于世。”显然是说在魏朝初期,锺繇、胡昭是当时最有代表性的隶书大家,他们俩为了推行发扬光大隶书之法,都学于刘德升门下,而锺繇的书法与胡昭不同,但他们各有所长,在社会上都非常盛行。刘德升也因锺繇、胡昭书法的而倍受后世重视。

继卫恒《隶势》之后,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也记载了刘德升其人其书:“刘徳升,善为行书,不详何许人。”[5]从文中对刘德升的简单记载并谓其“不详何许人”可知,当取材于卫恒《隶势》,但不同的是出现了谓刘德升“善行书法”这一新的评论。那么在没有多出的材料情况下,怎样得出此结论的呢?仔细分析卫恒《隶势》与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之语会发现,应该是错误的理解了《隶势》中“为行书法”语句所致。前文已经分析过,“为行书法”是“为了推行发扬光大隶书之法”的意思,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一定是将“为行书法”中的“行”、“书”二字强加联系为字体“行书”,这样便把《隶势》中“魏初有锺、胡二家,为行书法,俱学之于刘徳升。”歪曲成锺、胡二家“为了‘行书’之法,皆学于刘德升”,由此可推当老师的刘德升当然应该“善行书法”了。在这里“为行书法”之“行”字应该是动词,有“推行”、“实行”之意,如《论语·先进第十一》:“子路问,闻斯行诸?”[6]《论语·卫灵公第十五》:“颜渊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7]《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夫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8]其中“行”字之内涵皆然。因此说“为行书法”的原意,应该就是“为了学习推行传统的隶书书法”,不会有别的意思。隶书是东汉以及魏、晋朝廷通用的正体字,文人墨客都要学习这种书写样式,其也是入仕做官的重要条件之一,这正是锺繇、胡昭拜在刘德升门下学习书法的真正原因。再者,《隶势》之议论都是围绕着隶书而展开,不可能去议论“行书”的传承。况且,“行书”之名出现较晚,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谓锺繇善“三体书”中始有“行狎书”之记载。“行书”之名从“行狎书”而来,当自东晋“二王”后才开始使用,若将“行书”之名用于汉末魏初之书法,便有“关公”战“秦琼”之滑稽。

唐张怀瓘所撰《书断》,是中国书法史上难得的论著。但由于使用材料众多,难免出现在材料使用上的失误。其将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中“刘徳升,善为行书”的错误记载直接引用便是其中较大的败笔之一。更甚者是,张怀瓘凭借着在书法史及书法理论上深厚功底,对前贤书家大都在原有的资料上再加发挥。当他接受了刘德升“善行书法”后,便有了如下推理:既然胡昭、锺繇皆跟随刘德升学习行书,之前又没有善行书之人的记载,那么“刘德升”自然就是“行书”之创始人,故毫不怀疑的将刘德升冠之为“行书之祖”了。之后重要书法文献如《宣和书谱》、《书史会要》等皆从其说,于是人们每提及刘德升,必盛赞其行书或尊为“行书之祖”。当代书学昌盛,但书法史及书法辞典之属,都记有刘德升创造行书之事。较为严谨的学者们,虽然不主张一种书体为一人所创,但皆将刘德升视为“善行书”对此书体整理发展有重要贡献之人,以讹传讹程度之深便可想而知。

 

 

 

 



[1] []张怀瓘《书断》,《法书要录》,人民美术出版社,1984年版,第228-239页。

[2] 同上,236237页。

[3] 同上,第270页。

[4] []卫恒《隶势》,《晋书》卷三十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23页。

[5] 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法书要录》,第12页。

[6] 《论语·先进第十一》,《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500页。

[7] 《论语·卫灵公第十五》,《十三经注疏》,第2517页。

[8] 《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十三经注疏》,第2670页。

[9]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十四,四库全书本。

[10] []梦英《十八体》,《中国书画全书》第一册,上海书画出版社2000年版,第215页。

[11] []赵崡《石墨镌华》卷五,四库全书本。

[12] []庾肩吾《书品论》,《法书要录》,第67页。

[13] []韦续《墨薮》,《中国书画全书》,第18页。

[14] []应劭《风俗通义》卷五,四库全书本。

[15] 《后汉书》卷九十七,上海古籍出版社,第235页。

[16] []洪适《隶释》卷二,四库全书本。

[17] []章定《名贤氏族言行类稿》卷三十七,四库全书本。

[18] []汪琬《尧峯文钞》卷十二《方公(国栋)墓志铭》,四库全书本。

[19] []顾炎武《日知录》,岳麓书社,1996年版,第5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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