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祖精神与中国传统文化
(2013-01-26 08:05:51)
标签:
妈祖文化传统文化文化 |
分类: 妈祖文化 |
妈祖精神与中国传统文化
妈祖精神是妈祖文化和妈祖信仰的核心和基础,是妈祖生平及传说中所表现出的高尚行为、高尚情感和高尚道德的集中体现,是被民众及历代官方所认可和推崇的一种道德体系。
妈祖精神,作为妈祖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千百年来既得到了民众的认同和膜拜,也得到了官方的认可和褒封;既包含有儒道释文化的成分,也包含有“巫”文化的成分;既融入民间信俗文化因子,也融入中华正统文化因子。可以说,妈祖精神融合了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多元成分,既有浓厚的儒家色彩,也融合了道家、佛家以及巫的某些成分。其中,作为中华传统文化主干的儒家文化的印记十分明显,这主要得益于后世传播者中文人的作用。妈祖精神,作为妈祖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文化大花园中的一枝奇葩,它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多元复合的土壤之中。
1、儒家文化中的“仁”, 是妈祖精神的基石。
妈祖最让人感动之处就是她的慈悲和大爱,而这恰恰是儒家“仁”的思想的体现。
“仁”是儒家思想体系的核心。孔子第一个集整体的道德规范于一体,形成了以“仁”为核心的伦理思想结构——仁学,它包括孝、弟(悌)、忠、恕、礼、知、勇、恭、宽、信、敏、惠等内容。
关于什么是仁,《论语》中有孔子明确的回答:“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孔子在《论语》中关于“仁”的论述达109次之多,可见,孔子对仁情有独钟,在整个儒家思想体系中,“仁”的地位之高可想而知。
孟子说:“仁,人心也”(《告子上》)。孟子的仁,指人心,即人皆有之的“恻隐之心”,仁爱之心。
在妈祖传说中表现出的妈祖的仁爱、仁慈、仁德等等,令人倍觉可亲可爱。
比如《天后圣母圣迹图志.祷苍穹雨济万民》记载:“后年二十一,莆大旱,父老咸举非神姑莫解。尹诣请许之,拟壬午申刻。当雨至期,大沛甘霖,遂获有秋,人皆欢呼颂德”。体现了妈祖普济天下的“仁爱”之心。在妈祖传说 “圣泉救疫” 中记载:宋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兴化一带发生瘟疫,众生无药可治,有一村民梦见妈祖,说离海边不远处有甘泉,可以治病,于是第二天众人去挖掘并取水饮用,果然水到病除。这个传说体现了妈祖的仁慈之心。在明《三教搜神大全·天妃娘娘》中提到“尤善司孕嗣”:有某妇,醮于人十年不孕,万方高禖终无有应者。卒祷于妃,即产男子嗣。凡是有不孕者,随祷随应。尔后在民间以天后娘娘作为司孕育的主神来供奉,这和观音菩萨一样有着送子娘娘的职能。另有一传说:“妇人饲子者,将往田园或採捕,以其儿置庙中,祝曰:‘姑好看儿’,去。竟日儿不啼,不饥,不出阈。暮,各负以归”。这些传说体现了妈祖的仁德。对妇女、儿童的保护是妈祖传说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妈祖的传说中,普世济民占了很大篇幅,忧民众之所忧,乐民众之所乐,在民众的心目中妈祖是一个可亲、可爱、可靠、可信的“仁者”。正是这种为民所需的“仁”,才是妈祖文化传颂千古的根本原因。
“义”的概念,自春秋以来,一直是中国伦理道德的重要内容。在儒家学说中,义更是和仁一样起着儒家庞大道德体系的支撑作用。孟子发挥了孔子的思想,把仁同义联系起来,把仁义看作道德行为的最高准则。孟子的义,指正路,孟子说:“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孟子·离娄上》)孟子想通过仁义的说教约束君王和百姓,以达到“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章句上》)的理想。墨家从他们的主导精神“兼爱”出发,也推崇“义”,墨子认为:义是“天下之良宝” (《墨子•耕柱》),“万事莫贵于义”(《墨子•贵义》)。中国民间自古以来始终把“义”当成做人的准则,我国最早的民歌《诗经•相鼠》中就有“人而无仪(义),不死何为”之说;至于侠客及江湖中人,更是推崇“侠义”和“江湖道义”。
没有正义的爱,就会失去爱的方向,失去爱的价值,最终会助长非正义,亵读了爱的真谛。在妈祖的传说中,妈祖不仅是可亲可爱、大慈大悲的,而且是集正义于一身、主持公道、除妖驱邪的“天上圣母”。
《天后圣母圣迹图志》等记载诸多关于妈祖主持正义的传说,除了降妖驱邪之外,还有诸如“助涨潮水”、“澎湖助战”、“甘泉济师”、“助温台破贼安民”、“庙廊下火烧三恶”等等护国庇民的传说,最令人称颂的是助郑成功驱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之战和助施琅攻台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传说,这些传说更是充分体现了妈祖的爱国、护国情怀。
从妈祖传说中可以看出,明辩是非、爱憎分明、富有正义感是妈祖精神的核心。妈祖在展现她博爱情怀的同时,对忠、奸、善、恶、是、非都有着她的鲜明态度。
3、中华民族自古以来追求的“和”是妈祖精神的终极目标。
“和”在中国的哲学中具有极重要的地位。
道家强调“和”。道家经典《周易》认为“和”是宇宙之法则,天地间万物“和”为最可贵。《老子·四十二章》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以抱阳,冲(中)气以为和”,从本原的意义上阐发了“和”。
儒家主张“和”。《礼记·中庸》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儒家主张 “和为贵”(《论语·学而》),“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董仲舒《春秋繁露·循天之道》中说 “和者,天地之所生成”,王充的“瑞物皆起和气而生”、张载的“太和所谓道”、王夫之的太和为“本然之体”等等都突出了“和”的意义。
佛家也主张 “和”。 “缘”是佛教中一个根本的理论,认为众缘和合,世界的万物是共生的关系,万物皆起因于缘,所以佛教讲“六和”又称“六和合”或“六和敬”,这是佛门的重要清规,也是佛门信徒和谐相处的基本准则。“六和敬”的基本内容包含以下六个方面: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利和同均、见和同解。和谐是佛教的核心价值和主要精神。
可以说在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哲学思想体系中,“和”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在中国人的思想意识深处“和”的观念最为根深蒂固。
中国文化中的“和”有四层意思,一是人与人之间的和,二是人与社会的和,三是人与自然的和,四是人内心的和,达到这四“和”,天下就太平了。如果说,儒家侧重于治国,道家侧重于治身,佛家侧重于治心的话,则三者有个共同点,即是“和”,这也是这三家在中国历史上能共同存在一起发展的契合点。
《天后圣母圣迹图志》中记载这样一则故事:有晏公者浮海为怪,后(妈祖)先施法力制之,虽服神威未能诚服。后乃假色相,一神龙兴涛鼓浪来犯后舟。后命投下法绳,随摄随粘,牢固难解,始惧而伏罪。后嘱曰:“东溟险阻,尔当护民。”收为部下总管。这则传说与诸葛亮七擒七纵孟获,最后归我所用很是相似。其实在妈祖众多的传说中类似的故事还很多,诸如“演神咒法降二将”、“高里鬼具体现形”、“奉圣旨锁获双龙”、“临海津法驱二孛”、“破魔道二嘉伏地”等,这些都讲妈祖对兴风作浪的妖怪不是打下十八层地獄,使之永世不得翻身,更不是从肉体上消灭掉,而是以德服之,以法服之,最后都感化之并收为已用。这就是“和”的体现。元代黄渊在《圣墩顺济祖庙新建蕃釐殿记》一文中对妈祖与其他诸神进行过比较,他认为:“他所谓神者,以死生祸福惊动人,唯妃生人、福人,未尝以死与祸恐人,故人人事妃,爱敬如生母。”妈祖是一尊不以生死祸福威慑人,而是一味保佑人的神,也正是妈祖精神中这种特有的宽容、和谐内涵,使得妈祖这尊女性之神,具有了更多的母爱色彩,具有了更多的亲和之力。
从妈祖信仰发展过程来看,其多元色彩也非常突出。“巫”在古代是人与神之间的媒介。《说文》中对“巫”是这样解释的:“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在中国历史上,巫、医、卜、史都曾是中国早期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承者。后来巫的社会地位逐步衰微,并淡出主流文化,但在民间依然有较大的影响。妈祖信仰中带有民间 “巫”文化的成分,这在南宋绍兴年间莆田籍状元黄公度《题顺济庙诗》中可以看出,这首诗中说:“枯木肇灵沧海东,参差宫殿崒晴空。平生不厌混巫媪,已死犹能效国功。万户牲醪无水旱,四时歌舞走儿童。传闻利泽至今在,千里危樯一信风。”诗中“平生不厌混巫媪”一语道出了妈祖信仰与“巫”的某种关系,这是无须讳言的。元明以来,佛教和道教开始介入妈祖的新一轮神格化塑造,妈祖的救苦救难精神更是被赋予了富于佛道意蕴的神话色彩。元代黄渊《圣墩顺济祖庙新建蕃釐殿记》中称妃“即普陀大士之千亿化身也”。明代《三教源流搜神大全》称妈祖母亲“尝梦南海观音与以优钵花吞之,已而孕,十四月始娩身得妃 ”。而观音菩萨是佛教中最具人民性的神,自宋代以来,就有家家弥陀佛、户户观世音的说法。不管妈祖是作为观音菩萨的化身,或者是观音菩萨让谁投胎,她的救苦救难传说都进入了观音神话体系,与佛家结了缘,具有了更强烈的普度众生的意义。明代中期流传一部《太上老君说天妃救苦灵验经》,称妈祖前身是妙行玉女,明万历年间吴还初《天妃娘妈传》也说妈祖乃 “北天妙极星君之女玄真”下凡,他们将妈祖引入道教神话体系,将她塑造成为道教的神仙,从而凸现了妈祖信仰与道教的关系。
从妈祖的众多传说中我们完全能够感受到妈祖精神是如何深深扎根于中华传统主流文化和民间文化驳杂的沃土之中的。
(本文与黄婕老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