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才能正确评价历史人物?
张耕华
对历史人物的重新评述,是历史学中永无止境的课题,因为每一时代,总需要按该时代的价值尺度来理解、评述历史人物。不过,不管如何重评重议,实事求是,尊重史实真相,总是基本的原则。重新评述,或提出些新观点、新看法,不能简单地视为“对历史人物的翻案”。
我想,之所以不认可历史人物“翻案”式重评,恐怕是因为学术史上的翻案文章,难免有矫枉过正的毛病。换言之,历史人物的评述,最易犯的毛病,即褒之捧煞,贬之棒煞,而捧煞、棒煞的毛病,都是不能实事求是,尊重史事的真相。当年郭沫若替曹操的翻案文章,就是这方面的典型。
其实,历史上的政治斗争,大都离不开“阴谋诡计”4个字;说历史上的政治家,大都也是“阴谋诡计家”,大概也不会太冤枉他们。政治风云的诡谲多变,政治斗争的冷酷无情,政治家不用心计、不施手腕何以立足?所以,政治家的所作所为常常是不合逻辑、前后矛盾,表里不一、言行相悖是其常态。对于如此复杂的政治活动,如此多样性的历史人物,简单地褒煞贬煞、或捧煞棒煞,倒是历史学家自己不懂政治了。其实,非但是政治人物,即以一般的历史人物而论也是如此。人之行为的反复无常、难以逆料,人性之深曲隐蔽、复杂微妙,有所谓知人论世谈何容易之叹!而
“二律背反”倒可以用作历史人物评述上的一个方法论原则。
长期以来,受小说戏剧等文艺作品的影响,历史人物脸谱化、陈式化,真可谓已经深入人心了。苏轼《东坡志林》曰:“至说三国事,闻刘玄德败,频蹙眉,有出涕者;闻曹操败,即喜即快。”可见曹操的“奸臣白脸”至少在宋代已经定型了。小说戏剧等文艺作品在传播普及历史知识上的功效远胜于历史学,但因此而带来的不少曲解、误会,甚至错误到全不可据,则有劳历史学者来加以纠正。
(2007年第7期《探索与争鸣》)
名词解释
二律背反(antinomies)是18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提出的哲学基本概念。指双方各自依据普遍承认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公认为正确的两个命题之间的矛盾冲突。康德认为,由于人类理性认识的辩证性力图超越自己的经验界限去认识物自体,误把宇宙理念当作认识对象,用说明现象的东西去说明它,这就必然产生二律背反。他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列举了4组二律背反:
①正题:世界在时间上有开端,在空间上有限;反题:世界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无限。
②正题: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由单一的东西构成的;反题:没有单一的东西,一切都是复合的。
③正题:世界上有出于自由的原因;反题:没有自由,一切都是依自然法则。
④正题:在世界原因的系列里有某种必然的存在体;反题:里边没有必然的东西,在这个系列里,一切都是偶然的。
康德强调,这4组二律背反不是任意捏造的,它建筑在人类理性的本性上,是不可避免的。康德由此看到了理性认识的辩证性,看到了哲学史上各对立派别主张的冲突,指出独断认识的片面性,为德国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康德还认为二律背反的揭露
,是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他自己哲学的正确性,证明人决不可能超越现象去认识物自体。康德还认为,在实践理性和判断力中同样存在二律背反。在道德领域里,康德认为道德的普遍法则不可避免地要进入感性经验,否则就没有客观有效性
,于是在人的身上必然发生幸福和德行的二律背反,二者只有在“至善”中得到解决。在美学领域里,康德提出兴趣和概念的二律背反,目的在于揭露经验派和唯理派的观点在美学上的片面性。
二律就是两种被认同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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