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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监督的妙招是让网民参与进来

(2011-07-08 10: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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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一辆挂广西防城港车牌的警车,乍看是本田CRV,再看竟然是奔驰ML350伪装而成;按目前的市场行情,前者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后者则在80万至250万元之间。这辆车以奔驰身而佩戴本田标志,挂着普通车牌而喷涂成警车并配有警灯等等特点,被网友图文并茂地贴上了网,网友一片哗然,戏谑地称之为“史上最低调警车”。

  7月6日,即有两家媒体追踪而至,分别采访了防城港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该市公安局。值得高兴的是,媒体获得了采访对象迅速而具体的回应。虽然呈现在网络上的公众舆论普遍认为,防城港方面的解释尚不足以澄清事实,这部体态怪异、疑点重重的车辆依然“妾身未明”,但这种积极应对网络舆情的姿态,无疑是这一事件中的亮点,值得赞扬和鼓励。只是在回应的技巧和对网络监督的理解方面,还有不少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地方。身为网虫和对信息传播略知一二的媒体从业者,我愿意在此奉献一点浅见供参考。

  首先,如果防城港政府的相关部门发言人,将这件事视为公车治理政策深入人心,故而有公众踊跃参与,行使监督权获得的实际成果,那么在回应网友和媒体质疑时想必能取得更好的效果。防城港政府相关部门的回应是网帖不实,此车两年前已废置不用。并称因为公安工作易得罪人,“疑为有人肆意炒作和诽谤。”要进一步核查证实——— 如此回应的不足之处,在于介绍不够具体,让人们对这辆穿本田“外衣”的奔驰车的情况仍然知之不多,故而一头雾水。比如,有网友就对这样的回应继续质疑道:这款奔驰车上市不足六年,开四年就废置,是不是太浪费了?

  其次,要理解网络舆论的复杂性,体谅网民在获取和核实信息方面处于弱势,宽容网络监督中常见的细节方面的误解和失实,不应该在没有真凭实据之前,轻易质疑网帖“炒作和诽谤”。这容易让公众误解为威胁和拒绝监督,不利于事态。而且,公务机构不可能成为诽谤对象,这是一个法律常识。

  接受另一家媒体访问的防城港公安局,回应就略胜一筹,有更为具体的内容和丰富的细节。防城港市公安局发言人称,下属东兴市公安局2007年确实查获过一辆“类似奔驰ML350”的无主车,“当时为了工作,交管大队只是对该车喷涂,并没有改装,也没有使用过”。2009年,接上级部门规范警车的通知后,即在7月2日“将喷涂的警车拆除警用标志,恢复车辆原状,并张贴封条封存。目前,该车一直封存停放在我局交管大队涉案车辆停车场。”并明确表示,这些回应确实与否,需要督查组调查结果出来才知道。这一回应,虽然在是否是奔驰车上有点闪烁其词,而一台民用车被喷涂为警车,安装警灯后居然“没有使用”也让人满怀质疑,但至少让公众得知,网络上的照片的确可能是多年前的旧照片,而愿意等待事实进一步得以澄清。

  事实上,如果坚信事实胜于雄辩,熟悉网络传播规律和技巧,在回应媒体采访时,还有一个更为方便有效的澄清事实的机会——— 让网友参与到事件中来。比如,请网友分析一下照片的拍摄年份,在技术上就不是一件难事。而停有这辆当事车辆的停车场,其实也可以组织当地网友实地考察,来个网络直播之类的活动。据报道,今年年初,广西防城港市委书记禤沛钧强调:“今后,凡是舆论监督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必须于5个工作日内在媒体上公开作出回应”,在我看来,在回应网络舆情上,这样主动积极地采取措施,才算透彻理解和落实了书记的指示,而不是被动地跟着网络舆情走。 (令狐补充 知名网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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