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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企业当“钉子户”就是不一般

(2010-05-05 14: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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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冯海宁
    为了夺取两个违章加油站的经营权,两个带有垄断性质的企业展开了长达数年的利益争斗,导致重点工程———广东常虎高速公路在完成大部分工程量后被迫停工两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亿多元。这就是发生在中石油广东销售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全资子公司控股的广深高速公路公司之间的加油站拆迁事件。(5月2日《瞭望》)
    这是两家垄断企业之间的利益争斗。一家是身份显赫的央企中石油,一家是广东省属强势企业广深高速,对这两位的“神仙打架”,公众只有看的份儿,地方政府更是无可奈何。
    有人认为,如果这两个“钉子油站”换成普通“钉子户”早就被拔掉了。此言不虚,过去无数拆迁悲剧可以证明这一点。可见,垄断企业当“钉子户”就是不一般。我们还要意识到,两个违规“钉子油站”之所以多年拔不掉,除了垄断企业霸道、地方政府弱势之外,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干预不到位不及时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面对“神仙打架”,无疑需要更强势的权力介入以协调利益。
    当然,这两个“钉子油站”最终将被拔掉,也是因为争利各方利益基本得到了满足。这样的结局虽然对争利各方是公平的,但对公共利益而言,却极其不公平:一方面是“神仙打架”造成了重大经济效益和综合效益损失;另一方面是政府公信力因此受到很大损害。
    对于这次“神仙打架”,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指出,“对于类似的导致国家利益受损巨大、影响恶劣的事件,还应追究问责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我以为,这一建议很有价值。如果有关方面不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法律责任的话,说不定还会有更多垄断企业或者特权机构在“追求利润是第一目标”的指引下,漠视国家利益和民众利益。
    不过,在我看来,仅仅追究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还远远不够。“神仙打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8亿多元,这个巨大的窟窿究竟由谁来填?这个现实问题我们不应该回避。我认为,这个损失理应由打架的两家垄断企业共同来“买单”,这可以看成是对两家垄断企业的一种经济惩罚,让他们意识到:即便有垄断特权做靠山,也不能胡作非为,拿公众利益当儿戏。
    显而易见,最终,这个由垄断企业一手造成的损失要么由国家来 “买单”,要么由广大车主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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