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公务人员发帖:是澄清还是把水搅浑
(2010-04-17 14:36:28)
在人民网发布的《2010年第一季度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排行榜》上,贵州安顺警察枪击案,位居倒数第二,让这个已逐渐淡出公众和舆论视界的事件,再度浮出水面。有记者发现,“为应对网络舆情,案发后,安顺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每天编写‘舆情动态’,并曾组织全市民警网上发帖跟帖。”
凭活了数十年和上网十数年的阅历,我对安顺警方编写“舆情动态”的举措表示理解并有保留地赞赏,但看到他们组织全市民警上网发帖跟帖,我则不禁哑然失笑……有了一个排行榜上奉陪末位的结果作为背景,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笑点在哪里。
是网民都知道,有组织地发帖跟帖,要么是有商业目的的炒作,网上司空见惯,往往由隐藏在暗处的所谓网络推手幕后操持,本不是什么光彩事;要么是在网上很被鄙视、饱受板砖和唾沫伺候的“五毛行径”。即使像网名为“伍家有女初长成”这样的高级五毛,也算谙熟网络,且身居高位却不惜将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使出吃奶的劲作坦诚状,言辞浓妆艳抹,惺惺作态,一副直面所有质疑的模样,也不免被网友一眼看穿,进而惨遭蹂躏。故而,这些临时抱佛脚的全体民警仓促上网,其境遇以及发帖跟帖的效果,可想而知。
安顺警察枪击案舆情应对失当,由此可见一斑。顺理成章。对此,排行榜的作者之一有三点总结,精当而要言不烦,值得转述:其一,按惯性思维应对舆情,不检讨自己有无过错,而急于归咎对方,定性为袭警,然后进行宣传;其二,为掩盖真相、平息事端,迅速赔偿,试图以此封住死者家属的嘴;其三,这两个手段无效后,舆论哗然,公愤难平,才开始追查责任,刑拘开枪警察。结果是地方政府部门,不能果断与肇事者及时切割,祸延及己,损害政府形象,得不偿失。
不过,继总结教训后,又称“如果安顺的确发动全市民警发帖,其行为本身并无问题,是正常的应对办法,可以平衡网络舆论”。我就不敢苟同了。我以为这个判断走眼了。虽然,其补充说明“发帖的关键在于,内容是掩盖真相、推诿责任,还是披露真相、澄清事实”。这一说法,貌似很公正很有道理。
警方公权在握,其行权和执勤范围有明文规定,其中想必没有全员上网发帖一条吧?故而这个行为本身不是没有问题,而是太有问题。为此事上网发帖跟帖,是一种玩忽职守的行为,它进一步损害了警方的形象。
其次,网络舆论是公众实施参与权、监督权的平台,所谓“网上草根阶层的声音往往过大,公职人员的声音则小得多,舆论一边倒时难免有偏颇”。我看这种观点才有失偏颇。公职人员上网发帖,是以私人身份还是职务身份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若是前者,跟所有草根一样,也就一普通网民而已,与公职何干。如果代表公权,那么官方媒体、新闻发布会之类,显然是声音更大更权威更易传播的渠道,且万众翘首以待……条件如此优渥,犯得着派一群网络菜鸟穿着马甲上网发帖跟帖,混淆视听吗?
至此,结论显而易见:组织公务人员上网发帖跟帖,恐怕不是要澄清事实,而是要将水搅得更浑浊。(令狐补充 知名网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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