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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总让“网友曝”走在“官方曝”前面

(2009-11-18 16: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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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汤劲松
    又见“网友曝”,而且这次还事涉一个幼小的生命。近日,网友“左处逢生”在大河论坛爆料称,“方城县长秦书军专车豫R55999在鲁姚线方城县和庄段肇事,致使一六岁幼童身亡,肇事人弃车逃匿。”(11月17日大河网)
    与“网友曝”说得有鼻子有眼相反的是,最开始的“官方曝”却有些模糊,方城县政府办一位工作人员称,该车曾经是秦县长的专车,但是今年秦县长换车了,该车已上交。然后,经过相关部门的几次踢皮球,最后成了无主车。时隔不久,当地的《大河报》又刊载消息说,此车确属秦县长专车,其司机独自返回途中肇事。而秦县长得知消息后在第一时间电话指示有关部门,必须公开、透明、依法处理此事云云。
    先是政府工作人员信誓旦旦地确定此车是无主车,后来车主又义正辞严地第一时间指示必须公开透明依法处理。个中蹊跷,不言自明。可以肯定,县长和当初确定此车是无主车的人,其中一方说了谎。暂且不推断究竟是谁说了谎,因为于公众而言,都无关紧要。公职人员代表着权力,而权力的代表者说了谎。那个幼小的无辜生命和公众,已经迷失在这个谎言里。对公众而言,人命关天的大事,车祸事件公布时间的延迟,和当初类似踢皮球或顾左右而言他的动作,都不应该是政府部门的应有态度。
    给出一个真相真的有这样难么?或许是的。不妨设想一下,肇事车或许确实并非县长所有,当时也并非县长在使用,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不论这辆车在肇事时车内是否有县长,车辆所附属的无形的公权力是显而易见的,简言之,那名幼童的惨死,与权力有关。事情或许就是如此明了,也是如此复杂,真相仿佛就只能借助“网友曝”的威力逐渐显现。
    一件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因为权力的染指,其真相的面世竟变得如此艰难。难怪有网友在新闻后跟帖说,如果撞死的是官员家属呢?估计不是这个态度吧?或许是警方雷厉风行的办案动作。
    从某种意义上说,“网友曝”走在“官方曝”前面,已经是一种失败。退一万步说,“网友曝”也是一种给出台阶的动作,“官方曝”能不能借着这个台阶下来,将真相还给公众,捡拾起已经部分丢落了的权力公信力,公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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