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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群体性事件请少点指责多些反思

(2009-06-16 14: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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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12日下午4时,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发生200多名群众聚集事件,网络盛传是80岁老人遭暴力执法所致。重庆市解放碑综合管理处有关负责人称:“有部分不明真相群众,误以为老人被打伤,甚至误传公安人员打伤老人。”晚11时,渝中区政府否认暴力执法,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是依法对乱摆摊设点卖灯草的老人劝离。(6月13日华龙网)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仍在街上卖灯草,不管怎么说,这已经是一件足够让人感动的事了,相信很多人都会对老人家心生敬意。而某些执法人员不但没有对老人进行帮助,还以其“占道贩卖”为由,多次“劝阻”,致使老人的灯草摔落街头,激起现场群众的不满。
    这本是一桩小事,却引起数百群众的聚集,已颇值得深思。而当地政府部门,不但没有从自身寻找可能存在的原因,却称“群众不明真相”,真的叫人觉得唐突。在此事件中,如果说个别群众眼神不好使,没看清真相,这完全有可能,因为不可能每个人时时刻刻都保持眼睛雪亮。但几百人都“不明真相”,那倒有点不符合常理了。难道现场几百双眼睛,还不抵两个市容执法人员看得真切?难道当时群众眼睛都出了问题,就两个市容执法者眼睛是雪亮的?
    如今,指责群众“不明真相”,成了许多地方解释群体事件的常用词汇。近些年来,一些比较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发生之初,总能看到地方政府大抵如此的草率定性。“群众不明真相”这些说辞,往往与“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黑恶势力幕后指使”等相联系,那意思好像群众都是没有脑筋的,一遇到事就头脑发热,一煽动就起火似的。对于这种老套的定性,有网友愤慨地说:“不仅侮辱了群众的人格,还侮辱了群众的智商。”
    每一起群体性事件成因,都并非“群众不明真相”那样简单,对此加以思考与探讨,都可能会有不同的解释。无论如何,这些群体事件,都可以成为我们处理社会事件的一个镜鉴,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这一起起的群体事件所折射出的社会转型期的社情民意,来寻找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些问题与矛盾,从而发现管理部门在工作亟需改进的地方。也正因此,我们的有关部门,在处理此类事件时,也请不要急于推脱责任,武断给出定论,应该对群众少点指责,多些反思。
    具体到重庆的这次事件而言,即使不是因为暴力执法所引起的,也仍有反思的价值。一切事件的发生都不是没有缘由的,群众也不会平白无故地聚集,也没有谁愿意冒着被“劝阻”的风险,去为一个素不相识的老人讨个说法。
    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相关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是否有让群众心服口服的理由?采取的执法手段是否考虑到了群众的心理感受?为什么“不明真相”的群众会时常出现?对这些问题加以研究,或许都会成为今后改进执法方式、赢得群众理解的动因。
    而现实往往却是,一些执法部门为了掩饰自己工作中的失误,或者是出于精英人士的自负心态,往往拿“群众不明真相”作为推脱责任的借口,总是让老百姓来扮演上当受骗被蒙蔽的角色。其实,这种作派才是真正的无视群众、无视真相。对于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固然需要尽快妥善解决,但更重要的是寻找事件发生的根源,并积极加以应对,这样才能实现长治久安。不要用一句轻飘飘的 “群众不明真相”,来搪塞社会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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