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交警拒绝抓贼 不正常中的正常

(2009-06-07 15:05:47)
标签:

杂谈

■ 朱少华
    广州林女士街头等红灯包被抢,求助执勤交警却屡屡被拒,致使窃贼在交警面前逃走。交警对自己的行为解释为“我是交警,如果他(抢包贼)有刀我怎么办?”当地警方目前已成立专责小组调查“交警拒绝抓贼”投诉。(6月6日《新快报》)
    群众受到了不法分子的侵害,首先想到就是报警和向警察求助,这是对警察的信任,更是国家赋予警察的职责。但因为分工不同,警察也分为刑警、交警和巡警等多个警种。
    尽管分工不同,可警察都有一个共同的职责,那就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当群众受到侵害报警和求助时,都应该挺身而出,打击犯罪分子。而这位女士在皮包被抢后,四次向交警求助,却都被无情地推开,甚至以歹徒手中有刀为“理由”,这不仅是职业道德问题,更是一种失职渎职行为。
    在群众眼里,除掉业务关系要分清警种,找相关的警察部门联系事宜外,只要是头戴国徽的警察都应该是自己的保护神,这不仅是群众“约定俗成”,而在各种犯罪分子的心中,他们同样有这样的惧怕。同时更是《警察法》所规定的。而这位交警却以警种不同为借口,在眼皮底下任由犯罪分子逃脱,这种明显的搪塞推诿之举,不仅让群众寒心,更让犯罪分子有恃无恐。
    但这件事也表现出一个严肃问题,其一,是职业道德问题,交警只把自己当成一个管理交通的普通工作人员,并没有注意到自己首先还是一位警察。另外,这也是一种矛盾,交警虽然也是警察,但除了一辆警用摩托车之外,并没有其他可供打击犯罪的武器,以至于发出“如果他有刀我怎么办”的畏惧理由。尽管这种理由很勉强,但万一在追捕中真正交起手来,自己手无寸铁要面对手持凶器的犯罪分子,极有可能造成了伤害。因此交警的这个“理由”虽然站不住脚却是一种无奈。
    交警工作在相对复杂的环境,类似这样的情况也会经常遇到,因此,为交警配备一定的武器不仅更符合法理,也更适应于实际工作的需要。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