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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群岛有没有民族工业

(2009-03-25 14: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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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高永峰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22日会见欧美企业家时,针对可口可乐兼并汇源一事,表示这件事是发生在两个外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涉及中国投资政策。
    陈部长的话很有道理,从法理上可以站得住脚。在开曼群岛注册的汇源当然是一家外国公司,由此,我们不能不管不顾地说它代表民族工业,所以,汇源是我们的民族工业的说法是有疑问的。位于加勒比海西北部的开曼群岛拥有诸如汇源、蒙牛等大品牌,但岛上居民也并不会为拥有这样的民族工业而骄傲不已。
    其实,诸如汇源、蒙牛这些外国企业,就是典型的“离岸公司”。离岸公司是指非当地投资者在离岸法域依当地离岸公司法成立的“仅能在离岸区以外区域”进行营业活动的公司,只是上缴年度管理费 (不缴税)而已。开曼群岛就是凭着苦心经营这种特殊的业务(提供注册离岸公司),成为目前在世界上仅次于纽约、伦敦、东京和香港的第五大金融中心。其他一些出名的离岸公司注册地有英属维尔京群岛、纽埃岛等。
    如果我们承认任何一个国家都应该有属于自己的民族工业,而任何企业也应该以隶属于某个国家的民族工业序列而骄傲的话,那么,汇源从理论上似乎应该属于开曼群岛的民族工业。但是汇源不这么认为,公众也不这么认为。公众对汇源注册地信息了解模糊,出现误判很正常;汇源不应该揣着明白装糊涂,怎么能硬往中国企业堆里扎,“冒充”民族工业呢?
    其实,离岸公司既享受着离岸注册地的诸多税费优惠,又在国内享受着外资企业的种种优惠。从公开资料来看,中国企业通过离岸公司变身为“外资”的企业号称有20万家之多,也不乏一些龙头企业。这些企业除了在法律要件上具备中国法律定义的外资企业概念外,实质上是彻头彻尾的中国企业。拿汇源来说,成立以来未曾有一刻离开过中国市场,一直深耕于中国的果汁加工业,即使注册成离岸公司,也不能切断它与这片土地血脉相连的关系。汇源成为法理上的民族工业的游子,或许是全球化的代价吧!再琢磨朱新礼说的“品牌没有国界”的观点,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基于法理的判断,汇源是家外国公司。也正基于此,20多万家在中国经营的离岸公司正用“离岸公司”的外衣,游刃有余地游走于民族企业和外企之间,横跨“法理”和“情理”两个领域之间,而唯企业利益马首是瞻。这就是陈德铭部长不便于对可口可乐兼并汇源的两个外资企业重组说什么的“法理”。
    但是,法理之外,还有情理,还有事实,这些离岸公司如此轻易地绕开了国家的监管,不能不说是现行公司监管法律的巨大缺憾。汇源收购案再次提醒我们,必须直面这些特殊的离岸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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